莆田市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发布时间:2025-06-03 12:05:41 浏览量:3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近日,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我市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由1792元提高至1891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2213元提高到233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据悉,今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1090万元。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特殊困难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儿童福利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特殊困难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林俊海游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