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的儿童节
发布时间:2025-05-30 09:05:10 浏览量:4
收听音频
“六一国际儿童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老师组织学生开展校外活动,家长带着孩子逛书店游公园,孩子们在自己的节日里尽情的享受着快乐。其实,在民国时期,中国的儿童节并不是6月1日,4月4日才是当时的儿童节。
儿童们在选购儿童读物
20世纪30年代以前,那时的中国还没有儿童节的概念,儿童的生活与学习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1925年8月,世界54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日内瓦举行“儿童幸福国际大会”,通过了《日内瓦保障儿童宣言》,呼吁全世界人民共同重视儿童问题,包括儿童的教养、儿童谋生机会的获得、贫困儿童的救助、儿童危险工作的避免等等。1930年7月,天津的一些有识之士率先提出“最近因鉴于国人身体孱弱不堪,致有东亚病夫之肌,现为改善人民身体,使之健康,不得不由根本着手,故拟举办儿童幸福宣传周,即儿童康健比赛会”。10月12日,天津城举办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以儿童健康为主题的“儿童幸福运动会”,开始了长达一周的新式“儿童节”。
中国正式倡导设立儿童节的建议是由“中华慈幼协会”提出来的。1931年3月7日,“中华慈幼协会”向上海市社会局提出,并请该局转呈市政府及南京国民政府,请求设立儿童节,并建议把节日设在4月4日。当时的民国教育部采纳了这一建议,参考该协会5月份补充呈报的意见,制定了相关纪念办法,通令各省、市、县教育局一体施行。从1932年起,每年4月4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门等都会组织相关活动来庆祝这一节日。
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邮票
1935年,国民政府还曾决定,从当年的4月4日起至1936年4月3日止为“全国儿童年”。“儿童是中国未来的主人翁”“儿童是中华民族的继承者”“儿童是复兴中华民族的生力军”“加紧教育儿童,训练儿童”等,一时成为普遍的口号。1935年,民国江西省政府第790次省务会议决定,由省教育厅、民政厅、建设厅、卫生处、公安局、省慈善总会、省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江西省儿童年实施委员会,从1935年7月至1936年9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江西省儿童年”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包括设立保学、成立家庭改进会、儿童演讲竞赛、儿童养育标准、救济灾区儿童、儿童绘画读物玩具展览、编订儿童衣食住行须知等方面。但是,当时只有少数有钱、有地位家庭的儿童才能过上像样的儿童节,“四四儿童节”活动开展得并不普及。国统区的儿童节多以学校的“童子军”活动为中心,搞一些庆祝仪式,这自然也仅限于上得起学的孩子们才能参与,广大劳苦大众的孩子只有羡慕的份,或是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值得一提的是,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也以每年的4月4日作为当地小朋友的儿童节。
1949 年11月,由前苏联牵头的“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执委会在莫斯科召开。为保障全世界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反对帝国主义战争贩子对儿童的虐杀和毒害,建议将每年的6月1 日定为“国际儿童节”,这一提案得到随后召开的代表大会的通过。根据这一精神,1949 年12月23日,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规定,“六一国际儿童节”为中国儿童节。
根据叶友江文章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