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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将至,公安交警送给萌娃和父母的“交通安全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5-05-27 23:31:19  浏览量: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是每个家庭的希望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家庭的

和睦幸福

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临汾市安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走进幼儿园,开展了“知危险 会避险”主题宣传活动,为萌娃送上儿童节特 别礼物----“交通安全大礼包”。

为增强活动互动性,民辅警精心准备了交通安全动画视频,萌趣的画面、有趣的案例瞬间点燃课堂热情。孩子们高举小手,踊跃抢答。在寓教于乐的氛围中,孩子们不仅加深了对斑马线、交通标志线的认知,更将“守规则、避风险”的安全理念深植心间。

儿童节前夕

省公安厅交管局整理公布

部分涉及未成年人安全的

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社会、学校、家长重视

让我们携手

共同守护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儿童独自骑行玩具车过马路

交警提示

家长不要带着孩子或放任其在马路上、马路边、停车场等地方玩耍,以免车辆启动、倒车或者转弯时撞到孩子。对低龄儿童来说,家长在过马路时应牵住孩子的手腕,以免孩子突然奔跑发生危险。

奔跑过马路容易发生意外

未成年人对交通安全风险的预判能力较弱,过马路时常常存在横冲直撞、猛跑、忽然加速或折返等行为。

交警提示

家长要教育引导孩子不在道路等机动车通行处嬉戏、踢球、溜旱冰、追逐打闹、学骑车等,以免孩子冲出路面发生危险。同时,机动车驾驶员也要有“防御性驾驶”的意识,适当减速、脚备刹车,防范其他车辆或行人突然从两侧冲出。

骑行闯红灯且未给孩子戴头盔

部分家长骑行电动车只给自己佩戴安全头盔,却将孩子完全暴露在危险之中,有时为赶时间,甚至出现闯红灯、逆行、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

交警提示

电动车只能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家长要以身作则,不闯红灯、不逆行,横过马路时要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的“保命盔”,请一定要全程全员规范佩戴。

过马路未走斑马线且飞奔横穿

部分学生交通规则意识淡薄,过马路时未养成走斑马线的习惯,容易出现不观察周围车辆动态就横穿马路的危险行为。

交警提示

过马路时走斑马线,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应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再通过。不在马路上追逐、嬉戏打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未在规定车道骑行与转弯车辆相撞

青少年交通安全意识不足,欠缺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在道路上骑行容易出现不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随意变道等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

年满12周岁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才可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没有划定非机动车道的,要靠道路右侧骑行,要遵循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单手开车,不逆行;在转弯和交叉路口时,务必提前观察周围交通情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避免分心骑行,拒绝边骑行边使用手机或听音乐。

山西公安交警提醒

如果您是学生

请时刻警惕以上交通危险行为,上下学、外出、游玩牢记交通安全!

如果您是家长

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要切实肩负起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为孩子做好榜样,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违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