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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25年增城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发布时间:2025-04-29 23:15:07  浏览量:1

4月28日

增城区教育局发布了

关于印发《2025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招生方案的通知

其中涉及的重要信息如下

01 2025 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为属地管理、人户一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学校招生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已入读小学并取得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当年小学招生范围内。初中招生对象为符合入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已入读初中并取得初中学籍的不在当年招生范围内。

招生信息发布

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公布内容包括中小学招生报名地段(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合理制定本年度所属镇街的招生工作方案,并通过相关媒体或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本镇街招生方案或招生报名指引。

公办小学报名

5月7日至11日(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进行报名。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地段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地段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5月17日至19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的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学校初审通过后,将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和确认,同时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备案。

6月10日前:公办小学确定地段生录取结果

6月17日前:公办小学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6月28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8月25日至26日: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公办初中报名

公办初中由小学毕业学校统一报名或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报名。5月15日前各小学要做好小学毕业生资料的初审并交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各教育指导中心会同初中学校于6月6日前做好拟录取学生的资料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并于6月16日前将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科备案。公办初中学校于6月24日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其家长,7 月5日公办初中新生注册。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公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由属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读公办初中。

具有增城区户籍且在户籍地段外学校或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到户籍地段内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8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经户籍所在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符合条件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者,可按该镇街小学毕业班学生升学的办法安排升学。

具有广州市其他10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需要继续在我区升学的,提交报名资料,可由就读公办小学统一报名,经入学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申请条件后,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本镇街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学位。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按户籍所在地升学办法升学。

凡在我区升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保证“人户一致”学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为其统筹安排学位。具体办法由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

民办学校招生

电脑派位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结束后,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电教馆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符合直接录取或经电脑派位,并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民办小学招生

5月10日至14日(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段内前往拟报名的民办小学现场提出申请,民办小学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

5月30日至6月4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5月30日至6月3日9:00至21:30;6月4日9:00至16:00)

6月12日: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18日至20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小学报名系统上进行录取确认(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

6月28日:民办小学新生注册。

7月14日至18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一次补录;

8月21日至26日:民办小学进行第二次补录。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小区配套的民办小学起始年级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经审核符合条件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小区配套民办小学要求于5月9日前完成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招生。

结合我区实际,民办幼儿园、民办中小学校为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营利性)为准〕,可采用直升方式招生。民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可通过自愿报读方式直升民办小学(严禁择优)。是否符合直升条件,由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小区配套民办小学同时办有符合同一举办者或同一教育集团举办,且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幼儿园的,优先招收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才可以通过幼儿园直升方式招收非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幼儿园直升需符合至少近两年在本园就读,即至少以中班为起点入园(以幼儿园学籍或入园缴费凭证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毕业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派位。符合幼升小直升招生要求于5月22日前完成。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4。

民办初中招生

5月21日至25日:需要报读我区民办初中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

6月13日至17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开放时间:6月13日至16日9:00至 21:30;6月17日9:00至16:00)。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小学毕业生家庭,可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报读人数小于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6月25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6月29日至7月1日(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1:30),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初中报名系统进行录取确认。

7月5日,民办初中新生注册。

7月17日至21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一次补录。

8月23日至27日,民办初中进行第二次补录。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属于九年制或十二年制的民办初中招生时,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派位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学校按直升方式招收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读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符合直升条件的报读人数大于招生计划,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小升初直升要求小学毕业生近三年(即四至六年级)连续在本校就读,具体以广州市学籍信息为准。由学校提供直升的学生名册以及放弃直升的学生名册(须附上家长签名的自愿直升或放弃直升确认书),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和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符合直升条件的方可直升。

属于小区配套的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办初中完成自愿报读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后,招生计划有剩余的,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的住宅业主子女入学,如果报读的小区住宅业主子女(非直升)人数小于剩余学位数,实行直接录取。如果报读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则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

九年制或十二年制民办初中于5月22日前完成本校直升招生,小区配套民办初中于5月22日前完成本小区住宅业主子女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对外公开招生。具体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4。

照顾性儿童少年入学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入学。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审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扩大政策性照顾学生的范围和条件。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日至9日到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教育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1。

(二)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符合《关于做好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增穗教领办〔2020〕1号)文件规定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7日至9日到教育指导中心报名并提交资料。经过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按规定核实并公示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由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三)延缓入学和残疾儿童入学。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入学,要积极做好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入学工作,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四)军人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广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2024〕30号)的规定落实军人子女入学。根据上级及本区的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落实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各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范畴,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保障来穗人员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确需在增城区就读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按照《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的规定,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025学年增城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表

2025学年增城区公办初中招生计划表

2025学年增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02 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等六所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招生范围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增江学校、执信中学增城实验学校、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增城中学初中部、增城二中六所学校

招生方式

六校的招生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就近入学和资源共享。

(一)就近入学

根据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和人户一致原则,镇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六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位安排。

(二)资源共享

六校初中将面向全区学生资源共享招生,六校资源共享招生计划数见附件2-1,使更多的学生都有入读增城优质学校的机会,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学生。

招生对象

(一)就近入学对象

根据《2025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对应镇街招生工作方案及《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初中部就近入学招生方案》(见附件2-4)的规定,符合六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二)资源共享对象

具有增城区户籍和学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但户籍地属于六校学区地段(见附件2-2)的学生不在户籍地对口学校的资源共享对象范围内。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自愿报名原则;

(三)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报名和录取流程

(一)就近入学报名和录取

六校的就近入学报名和录取按照《2025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初中部就近入学招生方案》及所属镇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名和录取。

(二)资源共享报名和录取

5月6日至5月7日,符合以上六所学校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读六校的学生,可向其毕业小学提交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3)、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在六所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报名。

5月19日前,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招生人员审核报名学生提供的材料并公示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3天。

5月22日,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5月28日(9:00—18:00),被录取学生的监护人凭学生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按录取通知书上的时间进行注册。

未被六校录取的学生按原方式报读相应的公办初中。录取结束后,剩余学位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六校2025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资源共享招生计划

六校义务教育招生地段

03 2025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招生方案

招生范围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学区四至:东至增江河西岸(景观大道→沿江路、增江防汛公路→桥安西路→郑田村),南至广惠高速桥底,西至站西大道东面(规划路),北至爱民大道与惠民路交汇处(南面)、增城青少年宫南侧、区行政中心。学区招生地段包括:保利壹号公馆、珠江博悦庭、罗岗安置区南区、罗岗安置区北区,荔湖街罗岗村、荔湖科技小镇片区、碧桂园豪园、碧桂园水岸花园、华侨城云尚、华侨城湖岸、合景臻湖-誉园、合景臻尚溋府、荔湖·珠江投资、长沙正荣、保利明玥湖光、石滩镇郑田村、石滩镇塘头村等四至范围内的荔湖街和石滩镇住宅小区和村居。

招生方式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按招生学位安排原则依序录取,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电脑派位确定入读名单。学位安排顺序如下:

(一)居住地和户籍地一致,户籍和居住地均在学区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二)在学区范围内有房产,在非学区范围内的荔湖街、石滩镇居(村)委户籍适龄儿童;

(三)户籍在学区地段范围的适龄儿童;

(四)政策性照顾学生(居住地在学区范围);

(五)户籍不在学区范围内,房产在学区范围内的增城区其他镇街户籍的适龄儿童;

(六)户籍是增城区外广州市内,房产在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七)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积分入学申请入围的前提下,根据积分志愿按就近入学原则投档安排)。

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7至11日 登 录 “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料审核。5月17日至19日(根据报名时网上预约的时间)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进行资料审核(见附件 3-1)。申请资料初审通过后,将符合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名单和资料交区教育局复审和确认。

(三)招生录取。区教育局于5月28日前公布报名情况,如遇某顺序人数超剩余学位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5日统一电脑派位,并公布录取名单。6 月 13 日(9:00-18:00),被录取学生的监护人凭学生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未按时领取的,视为放弃该校学位。

(四)报到注册。与区内其他公办小学的报到注册时间一致,在6月28日进行报到注册。

学位预警

鉴于报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小学部的人数可能比较多,申请人应做好充分思想准备,以备电脑派位未中签时适龄儿童被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或自行报读民办学校。

04 2025 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由新塘镇、永宁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及政策解释工作。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三)人户一致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人户须一致的原则。“人户一致”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实际居住有效文书资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房管部门认可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宅基地使用证、集资房权属资料、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地址一致。

用于小学入学登记的实际居住地有效文书资料为2022年5月1日后取得的家庭,该住宅单元需满足无以往业主的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一至六年级(同一家庭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除外)。

招生范围与招生计划

报名办法及学位安排顺序

(一)广州市内户籍适龄儿童:分别按照新塘镇、永宁街2025年小学招生报名办法进行(具体见新塘镇、永宁街招生工作方案)。

(二)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办法根据《增城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义务教育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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