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北京市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专辑(二)
更新时间:2025-04-01 17:48 浏览量:14
2024年12月,北京市妇联、北京市检察院联合发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人身和人格权益等方面权益保障问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妇联组织维权服务协同发力、刚柔并济,展现出1+1>2的效果,有效促进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推动了妇女领域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
案例二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维护妇女社会保障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规定,女职工连续缴纳9个月以上生育保险费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北京市顺义区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未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女职工产假期间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侵害妇女社会保障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3年5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顺义区检察院)在筛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线索时,发现多条投诉涉及劳务派遣公司未给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进而引发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顺义区检察院将此作为线索受理,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取近年来涉社会保险类仲裁案件,结合“12345”线索,筛选出10家劳务派遣公司并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了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未给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违法情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顺义区检察院研发建用了女性就业权益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名录与用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进行数据碰撞、比对、分析,查明4家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家用人单位违规代缴社会保险的情形。
顺义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对上述5家违规用人单位开展执法工作。行政机关督促用人单位为22名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近40万元;对不及时提交材料、未补缴社保的用人单位,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对用人单位违规缴纳的非在职员工虚假保险予以清退,维护正常社保秩序。
为深化监督效果,顺义区检察院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建立了顺义区女性就业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
典型意义
妇女依法享有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检察机关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理念,对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度挖掘政务数据资源获取监督线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促进溯源治理,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社会支持等维护妇女平等就业和社会保障权益的合力,为妇女权益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