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2025年武侯区小一、小升初入学政策出炉
更新时间:2025-03-29 08:33 浏览量:5
近日
《成都市武侯区2025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正式发布
2025年招生入学即将开始
“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适龄常住人口全覆盖”
“就近读‘家门口的好学校’”
“坚持‘免试就近’‘公民同招’”
……
一起了解
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区教育局根据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小学,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入学。
坚持免试规范入学
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规范管理,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按户籍划片登记入学或单校划片入学与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相结合,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规范管理要求,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考测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提倡采用电脑随机编班,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为依据编设重点班、特长班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课程班”等涉外名义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严禁计划外招生。
学生自愿在网上选报1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在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或因家长放弃已有民办学位尚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学校中自愿选报1所,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小学、初中、其他群体等
入学详细信息
一起来看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5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5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2日—16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资料审核
5月19日—22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4日—9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1所民办小学。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6月19日—20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3日,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小学。6月2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以该民办小学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于7月3日—4日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4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信息核对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4月21日—2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核对。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蓉生”),其法定监护人于4月21日—25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小升初回蓉生办理”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模块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5. 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法定监护人于 4 月 21日—25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其他政策入学申请”进行申请办理。
公办初中入学
6月3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6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学校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初中入学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6日—19日,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初中。
所有民办初中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6月6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直升人数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计划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1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本区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被民办初中和区属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
7月6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7日,符合民办初中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初中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报名1所有空余计划的民办初中。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且被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按录取学校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随迁子女
按照《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武府教〔2022〕88号)相关规定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在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随就读小学划片升学;在武侯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3月—5月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多子女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19日—23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29日,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购房人子女就学
按照《武侯区住房“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成武住建交〔2024〕129号)》要求办理。
1. 小学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小学的,于5月16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 初中入学
2024年11月1日—2025年4月30日期间,购买武侯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者,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落户条件,2025年其子女确需在武侯区就读初中的,于4月21日—25日到武侯区教育局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由区教育局根据2025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武侯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为武侯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规范入学管理”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招生计划管理”
我们这样做
落实控辍保学职责
学校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不能在当年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成都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5月19日—22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申请,批准后可予以延缓入学。延缓入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正常参加信息采集即可。
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在招生入学系统和学籍系统中明确设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充分运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一网通办,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加强学籍注册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籍注册须通过全市统一入学平台采集和审核,不得为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实行逐一核对、批量导入。严格转学管理,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强迫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相关学校承担责任。学校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学籍异动情况监测,坚决防止通过转学提前抢挖生源。
这两份日程安排表
对应学段的家长、同学
可以保存参考
武侯区教育局普教科
028-85061586(小学)
028-85077562(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