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讲堂 |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或母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吗?
更新时间:2025-03-26 12:11 浏览量:7
问: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或母可以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吗?
答:可以,但需有正当理由。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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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以明确亲子的血缘关系,保障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使应尽义务的人不致逃避责任,实现法律的公正。
但需要注意两点:一是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亲子关系确认之诉;二是提出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之诉时应当有正当理由,即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作者:王欣婷
责编:张立蕴
初审:张立蕴
复审:石巍
终审:曹梦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