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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2025年小学新生入学政策来了

更新时间:2025-03-13 16:25  浏览量:1

3月13日,武汉市硚口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新生入学招生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硚口区小学入学的政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武教基〔2025〕5号文件规定: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一个都不少”。全区小学新生登记注册统一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登录,登录后自动对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于3月13日—23日实行网上登记。

1.硚口区户籍学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拆迁政策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2. 非本市户籍学生及港澳台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硚口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于3月13日—23日登录“市级平台”,实行网上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硚口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于3月13日—23日登录“市级平台”,实行网上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3. 留汉大学生子女: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硚口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可在硚口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由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履行义务教育责任。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注册过学籍的学生,应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

6.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资格。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择校生认定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二、硚口区小学入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及户籍等证件照片上传:3月13日—3月23日

2.网上查询入学初审结果:6月16日

3.网上查询入学安排:7月2日—3日

4.小学新生到政府指定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7月5日—6日

5.民办小学报名:7月7日—9日,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

6.凡符合本区入学条件,在3月23日前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于5月12日—16日可以继续使用“市级平台”补登记。其他特殊情况,请监护人统一于8月20日—31日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20日前向社会公示。

温馨提示:

硚口区小学新生入学的咨询渠道和服务举措

1.硚口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7-83786112 027-83759315

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8:30-12:00 14:30-17:30

2.硚口区的每所小学,都是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咨询、信息摸底和网上登记的服务点。需要提供入学政策咨询、网上登记操作服务的家长,可以向学校指定服务人员进行咨询。

服务时间:3月13日—8月3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