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骑车为避让小孩摔倒,跟家长理论反被当地人围殴?官方回应
更新时间:2025-03-13 00:04 浏览量:3
人之初性本善,还是人之初性本恶?
每个人的答案或许不一样,但我更认为人之初性本纯。
纯并不等于善良或者邪恶,却能约等于本能,爱玩爱闹就是孩子的本能。
它的目的不是作恶,也不是做好事,而是出于天性,结果有可能是好事,也可能闯祸。
2024年5月31日下午,四川甘孜,一个孩子冲上国道玩耍,差点丢掉小命,幸好摩托车必然及时,然而却给摩托车司机造成了麻烦。
一男子发文称,他在G248国道上骑摩托车行驶时,路边左侧突然加速冲出两名小孩,这两名小孩一直冲到了主干道上。
男子为了避让,只能拼命向右拐,结果冲到了路右侧的沟里,造成了车辆损坏。男子赶紧下车确认孩子有没有受伤,并报警处理后续事宜。
此时警方尚未到达现场,男子找到孩子的家长,沟通无果,却产生了一点小摩擦,当地村民就对他大打出手。
据男子称,他一再强调没有撞到孩子,希望等交警来处理问题,结果村民根本不听,一味向他吼叫,还说警察来也没用。
通过男子晒出来的画面,他身上有多处抓伤,而且衣服上有清晰明显的鞋印。
紧急避让小孩,导致车辆摔倒,找家长理论却被当地人围殴?如果真是这样,当地人也太野蛮了。
不过有一点值得推敲,国道行驶,紧急避让行人固然没错,可什么样的速度才能因为避让行人骑到沟里去?莫不是超速行驶?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行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孩子的监护人担全部责任,摩托车司机不承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摩托车应该不存在超速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当地村民究竟是否存在围殴行为呢?如果存在又为什么围殴呢?
根据当地对此事的通报得知,两名孩童其中一人脸部有轻微擦伤,另一人未受伤。脸部擦伤的孩童家属曾与摩托车司机发生推搡抓扯。
目前,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双方对事故认定无异议,对推搡抓扯一事还在处理中。
另外,记者从目击者处了解到,事发当时不存在村民群殴王某某等。
也就是说,官方的结论是“推搡抓扯”,而不是“围殴”,至于这两者存在什么区别,尚不得知。
还有就是说,“记者”从“目击者”处了解到,事发当时不存在村民群殴王某某等。“记者”是谁?“目击者”又是谁?
当然,记者了解到的情况不具有法律效益,如果所谓的“目击者”都跟当事人沾亲带故,岂不是有拉偏架的嫌疑。
所以,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抛开事实不谈”,应该说“抛开对错不谈”,在此提几个建议。
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尤其是一些文化和地域都比较偏远的地区,最好不要“得理不饶人”,真理只存在于书本中,公道自在人心,但人心跟人心也有很大区别。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陌生的地方,最好秉持着不惹事也怕事的观念,讲道理可以,但只能跟与自己文化观念相同的人讲道理,这是你的道理,不是人家的道理。
出门在外,保护好自己就是唯一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