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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妇联、县法院强化沟通交流,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更新时间:2025-03-10 09:03  浏览量:3

三月芳菲,春暖花开。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县法院与乡镇妇女工作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与经验交流,深化妇女权益保护法治效果,近日,阳山县人民法院与县妇联联合召开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交流会,共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新篇章。

活动中,阳山县妇联工作人员与各乡镇妇联代表在法院干警的引导下,实地参观了审判法庭及法院文化室等区域,对阳山法院多元解纷、司法服务品牌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交流会上,阳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近年来县法院在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所开展的工作。

阳山县妇联负责人表示,感谢县法院支持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视履行审判职能,为维护全县妇女儿童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也希望县法院结合司法优势与妇联工作特点,共同推动家事案件多元解纷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更有效的司法保障。

会上,各基层妇联代表就加强妇联与法院的协调联动,在司法保护、法治宣传、家庭教育等方面形成合力提出了系列宝贵建议。

“一直以来,我们在处理家事案件时,与县妇联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原则,由妇联在前端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修复感情的裂痕,如遇基层工作人员出现推进困难的情况下,阳山法院会从专业角度进行指导帮助。”阳山县人民法院妇女小组组长黄沁介绍,为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每年,阳山法院还会在“三八”国际妇女节等特殊节日节点到全县不同地点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群体对权益保护的认识,号召全社会形成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合力。

“本次活动促进了县妇联与县法院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的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工作者对权益保护的认知。”阳山县妇联四级主任科员李桂娟表示,在遇到家事纠纷时,县妇联会第一时间为妇女群体提供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等前置服务。若纠纷难以调和,会通过“基层法官联络站”向县法院工作人员寻求专业的支援,形成“妇联前置化解,法院司法保障”的模式,守护妇女群体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为进一步做好阳山县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夯实了基础,提高了妇联代表调处家庭纠纷、为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思维和调解能力。活动双方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借助活动契机,探索更多合作方式方法,强化合作广度和深度,携手共进,更好地维护全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