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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丨“网络安全公益小课堂”之:如何规范群聊行为

更新时间:2024-10-11 17:29  浏览量:8

日前,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出品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短视频——“网络安全系列公益课”(以下简称“公益课”)发布。

公益课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杭州市余杭区委网信办联合出品,猿编程提供技术支持。网安周期间,多地网信办同步宣传推广公益课,并在北京多条地铁线路上循环播放。

组织开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是网安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今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制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短视频,一方面促进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话题社会关注度;另一方面宣传普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未成年人网络风险识别能力,增强未成年人网络自我保护意识。

公益课聚焦“防范网络暴力”“防范网络谣言”“规范群聊行为”“防范网络沉迷”“防范人脸识别风险”“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六大主题,贴合时事热点问题,通过IP动画角色演绎现实典型案例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场景化和具象化,将法言法语和网言网语有效结合,帮助未成年人等广大网民理解法律法规,学习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技巧。

【情景演绎】

老师:同学们,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了,下课。

壮猿:哎哟,怎么这么多消息呀?小安这可怎么办呀?海水淹没平原的假新闻好像被传开了,你看我们班级群里的同学都在讨论,有同学说明天学校不上课,就是为了让大家逃跑。

小安:明天是周日,本来就不上课呀。

壮猿:怎么办,群里很多同学都信了,还说要转发给自己的亲人朋友。

小安:你赶紧提醒一下大家,在社交软件的群聊里,平时正常聊天没关系,但千万别随便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转发散布谣言、传播恐怖信息等有害内容,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壮猿:啊,这么严重呀,那我赶紧提醒一下大家。

小安:哦,对了,你可以单独提醒一下群聊的创建者,他是有一定管理义务的,如果没有及时制止散布有害言论的行为,创建者要承担一定责任。

壮猿:群主就是我,那我赶紧在群里澄清一下,这是假消息,让大家别担心、别转发。

【法条指引】

根据《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

【友情提示】

群聊参与者要自觉做到不在群聊里,散播未经证实的消息和有害信息,不讨论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话题;群聊创建者要承担好维护群聊秩序的责任。(编辑/整理 王一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