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寒假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5-01-10 19:20 浏览量:3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的工作要求,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持续接受教育,今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不依法送学是一种违法行为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予以保障的民生工程,保证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位家长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第九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家长朋友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二、家校合力,共育成长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希望家长们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二)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茁壮成才保驾护航。
(三)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简称“五项管理”),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优秀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长朋友们,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为了孩子,作为家长一定要眼光长远、着眼未来,督促孩子完成学业,给孩子缔造一个灿烂的明天。
贡山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