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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男子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羁押看守所,同监室3名男子将其打伤,理由是“他的犯罪行为讨厌”,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08-12 15:13:06  浏览量:3

49岁男子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羁押在看守所,被同监室三名男子打伤,理由是“他的犯罪行为讨厌”。

2025年8月1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

判决书显示,2023年12月21日,时年49岁的阿华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当月22日至23日,被告人阿凡、阿光觉得阿华的犯罪行为讨厌,便以背不住监规打扫卫生不干净为由教训阿华,采用打耳光以及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阿华胸部、背部及腿部等部位。

其中,22日上午11时30分许,阿光还喊阿豪殴打阿华,对其胸部也殴打了两拳,经鉴定,阿华胸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阿凡、阿光和阿豪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此外,阿华起诉三人索赔2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阿凡、阿光和阿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阿凡、阿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阿豪在同案犯所谓言语威胁下殴打了被害人阿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三人均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与前罪一起数罪并罚。

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阿华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依法赔偿,但阿华未予举证证明其主张,属于举证不能,仍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