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中的“民政”元素|事关老龄工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残疾人福利等
发布时间:2026-03-15 08:46:41 浏览量:4
新华社3月13日全文播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中,许多内容涉及民政工作。现在,让我们一起盘点“十五五”规划里的“民政”元素吧。
第一篇
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三章 主要指标
——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人民群众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第二篇
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第二节 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积极发展普惠可及、个性多样的生活性服务业。 加快补齐养老、托育、健康等普惠服务短板,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机制,支持多元主体扩大服务供给。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特色优质发展,积极拓展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提高家政、物业、快递等服务质量,创新社区集成服务模式,推动品牌化标准化发展。以带动面广的行业为依托,促进多业态融合发展。 聚焦全民健康、智慧养老、文化旅游、到家服务等,培育一批生活性服务业新增长点。
第三节 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放宽服务领域准入,扩大优质经营主体,深化监管改革,健全适应业态融合的跨部门跨行业审批监管模式。扩大服务业高水平对外开放,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在华投资经营,拓展“制造+服务”海外经营网络。创新服务业融资和用地模式,完善普惠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政策,鼓励利用存量资源改建服务设施。 加快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
第三篇
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八章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第三节 全面提升基础研究水平
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统筹推进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加快形成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引导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鼓励设立基础研究公益基金,实现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投入比重明显提高。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加大对从事基础研究的优势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探索长周期资助模式。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围绕极宏观、极微观、极端条件、极综合交叉的科学前沿,加强新兴领域、交叉融合和跨学科基础研究。
第四篇
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
第十三章 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
第二节 创造美好数智生活
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拓展教育、医疗、养老、文旅、就业、消费等领域融合应用。丰富智能家居、智慧出行和智慧社区场景,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 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模式变革,有序推动数智技术在辅助诊疗、精准医疗、健康管理、医保服务、养老助残等场景的应用。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 积极探索运用数智技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篇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十五章 大力提振消费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意愿,适应不同群体消费需求扩大优质供给,促进全社会商品和服务消费较快增长。
第一节 夯实居民消费基础
统筹促就业、增收入、稳预期,加快形成扩大居民消费长效机制。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新空间。大力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持续改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促进楼市股市健康发展。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规范完善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
第二节 释放服务消费潜力
以放宽准入、业态融合为重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提升生活服务消费便利化水平,发展社区嵌入式服务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进传统商圈焕新,优化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服务消费体验。提高发展型消费比重,适应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规范发展教育和培训消费,培育壮大健康消费,积极引进国际优质服务资源。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扩大文体旅游消费,优化营业性演出、体育赛事审批管理,实施冰雪旅游提升计划,发展邮轮游艇、房车露营等休闲消费,积极拓展低空消费。深化商旅文体健融合,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
第十六章 扩大有效投资
第三节 促进投资消费良性循环
聚焦投资消费结合点,以有效投资带动消费能力和意愿提升,以消费升级牵引投资方向优化,强化扩内需政策综合效应。支持就业增收带动能力强的行业扩大投资,鼓励消费基础设施和消费服务功能提升类设施建设, 加大对健康养老、体育健身、休闲娱乐等领域消费场景建设和设施提档升级的投资力度。因地制宜推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拓展消费功能。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加强物流仓储、农村寄递等设施补短板。
第六篇
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第十九章 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第二节 完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机制,加强和改进价格治理。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价格机制,分品种、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加强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健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 深化公共服务价格改革,完善养老等服务收费政策。探索构建新型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第二十章 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
第三节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
坚持防风险、强监管、促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完善中央银行制度,构建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体系,完善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保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建立覆盖全面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将更多金融活动、金融市场等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稳步发展期货、衍生品和资产证券化,加强交易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壮大耐心资本,完善支持中长期资金入市政策体系。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培育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稳步发展数字人民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构建风险防范化解体系,保障金融稳健运行。
第八篇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二十六章 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第一节 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以县域为单元科学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统筹优化村镇布局,引导人口、产业适度集聚,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合理安排建设重点和时序。协同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治理,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扎实推进农村道路、供水、污水治理、能源、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和维护。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以医护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支持面向边远地区农村提供形式灵活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利用农村存量设施资源。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
第十篇
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第三十三章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文化养心志、育情操的作用,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英模人物学习宣传,完善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
第十一篇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第四十章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第一节 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
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培育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积极推进医养结合。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人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质效。加强高龄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关爱帮扶。
第二节 营造丰富多彩的老年生活
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营造孝老敬老社会环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丰富适老化产品和老年服务供给,培育银发经济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探索建立银发产品认证制度,完善银发经济统计。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拓展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工作岗位,深入开展“银龄行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发展老年大学,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强化老年人优待和权益保障。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推动涉老高频事项便捷办理和服务场景简便易用,发展综合为老服务。
第十二篇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更加公平普惠、精准有力的社会政策,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社会流动渠道,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第四十二章 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二节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
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和监管体系,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充分发挥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作用,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探索完善资本利得税收调节机制,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监管。强化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功能,逐步缩小制度间、区域间筹资和待遇保障差距。优化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强化一般性转移支付对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的调节功能。健全赈灾赈济制度。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探索慈善有效实现形式。
第四十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全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完善个人养老金政策,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率,合理确定缴费基数,明晰用工方和平台企业缴费责任。扩大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效率。优化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节 增强社会保险体系可持续性
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完善社保基金长效筹集、统筹调剂、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机制。做优做强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继续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强参保缴费激励,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等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基本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巩固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社保基金投资政策和监管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第三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专项救助制度,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加强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健全救助对象认定监测机制,加强救助体系与其他政策有效衔接,激发救助对象脱困解困内生动力。
第四十五章 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第一节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体系
制定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政策,加快实现常住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有序推进县域范围内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差距。以享有机会公平、效果大致相当为导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体系,分领域细化评价标准,探索开展均等化实现程度评价。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领域,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内容,适时纳入群众急需的服务项目,动态调整国家标准,加强区域间标准统筹。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第二节 全面推进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规范实施以就业居住年限为主要条件的紧缺公共服务梯度供应,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服务差异。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社会救助等范围。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巩固完善充分考虑常住人口服务对象数量、服务成本等因素的财政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第四十六章 保障各类群体发展权益
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营造有效保障妇女、未成年人、青年人、残疾人等发展权益的社会环境,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
第二节 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推进儿童近视、超重肥胖和孤独症等早筛查早干预。提高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丰富儿童用药品种。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推进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分类帮扶,有效提升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制定实施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拓展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
第三节 支持青年发展
健全促进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为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深入开展新时代中国青年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青春建功行动,支持青年在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主力军。帮助青年解决求学工作、创新创业、婚恋生育、住房保障、社会融入等实际困难。完善青年群体利益表达和诉求响应机制,拓展青年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渠道。
第五节 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能力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对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等群体兜底保障,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健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完善残疾人社区和家庭支持,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强化残疾人就业帮扶,完善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促进机制。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深入推进科技助残,加强公共设施、信息交流、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
第十四篇
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
第五十四章 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和社会治理政策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一节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全面实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落实“四下基层”,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基层服务管理力量配置,完善服务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网上网下协同治理。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第二节 提升新兴领域治理效能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进一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群体的政治引领和服务管理。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商圈楼宇和园区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完善激励褒奖机制,发展志愿服务。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和关心关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