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县人民法院赵博扬同志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6-03-12 11:55:13 浏览量:3
2026年3月11日,运城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谭刘悦与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牛允丽一行专程来到临猗县人民法院孙吉法庭,为身兼法庭法官助理与院妇委会主任双重职责的赵博扬同志颁发“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将组织的关怀与肯定送到基层审判一线。
在颁奖现场,谭刘悦、牛允丽代表妇联组织向赵博扬同志颁发证书和奖章,对她扎根基层法庭、立足审判岗位、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成绩给予高度肯定。作为孙吉法庭的法官助理和我院妇委会主任,赵博扬同志始终奋战在家事审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最前沿。在协助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她既坚持法理刚性,严格依法裁判,又注重传递司法温情,耐心细致做好调解疏导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成为妇女群众信赖的“贴心人”。
两位领导勉励赵博扬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基层法治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将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与法院的审判职能深度融合,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务实的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让司法公正的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保护的妇女儿童。
接过沉甸甸的证书,赵博扬同志倍感振奋、深受鼓舞。她表示,这份荣誉不仅属于个人,更属于长期奋战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线的我院全体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将不忘初心、载誉前行,继续以法为盾、司法为民,依托孙吉法庭这一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妇委会主任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临猗法治建设的沃土上挥洒青春力量,以专业素养和使命担当守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用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沉甸甸的证书,承载着肯定,更寄予着厚望。这份荣誉的背后,是该院长期以来深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坚实足迹。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与县妇联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涌现出一批像赵博扬同志一样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优秀干警。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深化“法院+妇联”协作模式,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为推动临猗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