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7名父母被撤销监护权 孩子咋办?丨小铭切瓜
发布时间:2026-03-09 20:31:07 浏览量:2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蒋京洲 张庭铭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
这个事情用大白话说就是,这些父母“不合格”,法院不让他们管孩子了。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监护权?父母的监护权被撤销了,孩子谁来管?今天,小铭就来跟你切一切。
首先,什么情况下法律会“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呢? 民法典规定,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况:
第一,是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比如,父母对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甚至性侵害等。
第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危困状态。
比如,有些父母长期不照料或者无法照料孩子,导致孩子无人监管、生活无着等。
第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比如,把孩子名下的存款、住房等合法财产用作个人挥霍等。
当不合格的父母被“撤”下来,那孩子怎么办?谁来当这个监护人?法院会遵循“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指定新的监护人。
首先,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如果他们没有能力或者已经不在了,那就轮到孩子的哥哥姐姐。如果连兄姐也没有,那就可以是其他近亲属。如果都没有,那其他愿意当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但必须得到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要是这些人都没有监护能力,还有国家监护。具体来说,监护人将由民政部门或者由具备条件的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来担任。通常是由这些组织委托专业的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签订代养协议,由专业的老师、护工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教育。
总而言之,撤销父母的监护人资格,不是目的,而是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手段。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