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动态第2期】砥砺奋进新征程 双鸭山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展示
发布时间:2026-03-06 20:32:10 浏览量:3
砥砺奋进新征程
双鸭山妇女儿童发展成果展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妇女儿童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在双鸭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把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双鸭山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责,发挥优势,协同配合、攻坚克难,把妇女儿童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司法局
近年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妇儿工委的精心指导下,统筹推进文件审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婚姻家庭调解等工作,全力构建妇女儿童权益法治保护体系。
一、以文件审查为抓手,筑牢制度防护根基
市司法局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核心,从源头守护妇女儿童权益。2025年《双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将性别平等评估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重点核查文件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条款,严防性别歧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筑牢依法行政制度防线。
二、以法治宣传为基础,提升群体维护意识
市司法局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宣传。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开辟妇女维权普法专栏推送普法信息40余篇,线下结合“3.8国际妇女节”等节点,联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30场,发放资料5000余份,解答咨询860余人次。同时建成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放各类法治阵地,开展普法答题20余期,制作2期未成年人《法在身边》普法专题节目,全方位提升妇女儿童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三、以法律援助为保障,畅通权益救济渠道
市司法局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妇儿专门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三优先”原则,对特定困难及受侵害妇女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开展专项宣传活动125场次,紧抓“三八”维权周、“六一”儿童节等节点深入基层普及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切实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
四、以婚姻家庭调解为抓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市司法局持续推进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婚姻家庭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在市、县两级专门成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在乡镇(街道)层面打造个人品牌家庭调解室75个,实现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建强专业队伍,吸纳法律、心理等专业人才组建调解专业库,联合妇联等部门举办婚姻家庭调解专项培训,推动队伍专业化发展。累计调处婚姻家庭纠纷5602件,调解成功5484件,成功率达98.8%,成功化解多起典型案件,获《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三审 | 胡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