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引领 专业守护 《黑龙江省0—12岁儿童龋病预防指南》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26-03-03 18:47:01 浏览量:2
黑龙江省医学会于日前正式发布《0—12岁儿童龋病预防指南》团体标准(简称《指南》)。该标准经立项、起草、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多领域专家技术审查等完整制定程序,严格遵循GB/T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编制,由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多家医院、全省多地妇幼保健院及疾控中心牙防所等10余家医疗机构联合起草,为全省0—12岁儿童龋病预防工作提供了专业、系统、可落地的技术指导和操作规范,填补了区域内儿童龋病预防标准化领域空白,彰显了龙江口腔健康领域的行业引领作用。
作为儿童口腔最常见的慢性疾病,奶瓶龋、窝沟龋等各种龋病严重影响儿童牙体硬组织健康和生长发育,而科学的预防手段则能有效降低龋病发生率。此次发布的《指南》覆盖范围全面,从孕期胎儿期龋病预防入手,分为0—3岁婴幼儿和3—12岁儿童两个核心阶段,围绕喂养、饮食、口腔卫生、口腔检查、氟化物使用和窝沟封闭等关键预防环节,制定了针对性极强的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预防效果评价指标,形成“全周期预防、分龄段施策、专业化操作、常态化评估”的儿童龋病预防体系。
在孕期预防环节,《指南》将儿童口腔健康防护提前至胎儿期,明确孕前6个月的口腔检查与疾病诊疗要求,规范孕期口腔卫生操作,强调4—6个月为口腔治疗安全窗口期,要求家长提前储备婴幼儿口腔护理知识,从源头保障胎儿牙齿发育和后续婴幼儿口腔健康。针对0—3岁婴幼儿易发生奶瓶龋问题,《指南》对母乳喂养、奶瓶喂养的习惯养成作出严格规定,如6个月后停止夜间喂养、1岁半前脱离奶瓶、严控果汁摄入量等,同时明确了乳牙萌出后的口腔清洁方法,要求第1颗乳牙萌出后6个月内完成首次口腔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根据龋齿风险等级确定3—6个月的复查频率,规范了局部用氟剂量、频率和专业操作要求,严禁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含氟泡沫、凝胶及漱口水。
针对3—12岁儿童乳牙替换、恒牙萌出的关键阶段,《指南》重点聚焦饮食管控、口腔卫生提升、窝沟封闭等核心措施。明确儿童每天游离糖摄入量不超过总能量的10%,减少含糖零食摄入;规范刷牙、牙线使用的方法和频率,要求儿童牙刷每3个月进行更换;根据龋齿风险等级调整口腔检查频率,每年开展龋齿活跃性检测;细化含氟牙膏用量和专业涂氟频次,并明确乳磨牙、第一恒磨牙、前磨牙及第二恒磨牙的窝沟封闭最佳时机,要求封闭后3—6个月复查,脱落及时重新封闭,让窝沟封闭这一防龋有效手段发挥最大作用。
此外,《指南》还界定了龋病、奶瓶龋、局部用氟、游离糖等关键术语,引用中华口腔医学会发布的《婴幼儿龋防治指南》等行业标准,确保内容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考虑高氟地区的特殊性,制定了氟化物使用个性化调整方案,避免氟斑牙发生,体现了预防措施的科学性和适配性。在效果评价方面,《指南》将新生龋发生率、龋齿活跃性变化、口腔卫生状况改善、窝沟封闭剂保留率列为核心评价指标,要求依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预防方案,形成闭环管理。
本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副院长闫翠翠评价指出,《指南》的发布,不仅为黑龙江省各级口腔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控中心开展儿童龋病预防工作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也为家长开展家庭儿童口腔护理提供了科学指导;同时,标准由省内多家顶尖口腔医疗、妇幼保健机构联合制定,融合了临床实践、防治研究的最新成果,有助于推动黑龙江省儿童龋病预防工作形成“专业机构引领、家庭积极参与、全周期科学防护”的新格局,有效降低儿童龋病发生率,守护0—12岁儿童的口腔健康,为儿童健康成长筑牢防线,具有重要的社会公共卫生意义和民生价值。
(衣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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