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耳日】全民科学爱耳 共护听力健康
发布时间:2026-03-03 15:05:12 浏览量:2
今年3月3日是第二十七个“全国爱耳日”。
活动主题
全民科学爱耳 共护听力健康
听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
服务对象
具有舟山户籍,未满7周岁的听力残疾儿童,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7-18周岁听力残疾儿童。
未满7周岁的省外户籍听力残疾儿童,其父母双方(离异或一方死亡除外)或监护人持有我省居住证连续5年以上,或在我省缴纳城镇社保连续5年以上,目前在我市居住未享受外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政策。
服务项目和标准
1.人工耳蜗植入
具有人工耳蜗植入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多重残疾(含听力残疾)儿童,未享受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自行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在最高70000元标准内按实享受一次性补贴,每人限补贴人工耳蜗1台。18周岁前植入人工耳蜗的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术后8年以上需升级体外言语处理器(声音处理器、音频处理器)的,在最高30000元标准内按实享受一次性补贴。
2.基本康复训练
(1)未满7周岁的听力残疾儿童每月最高补贴2400元,每年最高补贴24000元。未满9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凭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居住证发放地、社保缴纳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盖章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按此项标准享受补贴。
(2)7-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每月最高补贴2400元,每年最高补贴24000元;其他家庭的听力残疾儿童参照上述标准给予减半补助。该项补贴原则上不超过3个连续康复服务周期;对确有必要继续康复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申请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康复服务周期。
3.困难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
低保低边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800元、每年最高8000元享受康复生活补贴,用于其接受基本康复训练期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外岛困难家庭残疾儿童集中康复训练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工作流程
申请:
残疾儿童监护人向常住所在地县(区)残联提出申请
初审:
户籍地县(区)残联对相关信息予以审核
评估:
残疾儿童监护人可自主选择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补助:
县(区)残联与定点儿童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发放给残疾儿童监护人
听力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政策
服务范围和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18周岁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在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可免费验配助听器2台,18周岁(含)以上成年听力残疾人在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可免费验配助听器1台。
申请:
残疾人或代办人向常住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交申报材料
初审:
户籍地街道(乡镇)残联初审
评估:
市、县(区)残联或其指定的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机构评估
补助:
县(区)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给予相应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