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标准化诊疗体系,守护儿童健康未来
发布时间:2026-02-24 01:01:40 浏览量:2
近年来,我国儿童肥胖发病率持续攀升并呈现低龄化趋势,严重威胁儿童健康,增加成年后心脑血管疾病、代谢综合征、肿瘤等疾病风险。儿童肥胖门诊建设是体重管理防治关口前移的必然趋势,为此,
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内分泌遗传代谢学组、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等多学科专家联合制定《儿童肥胖门诊建设专家共识(2025)》[1],首次系统规范了儿童肥胖门诊的建设标准与诊疗路径。
共识集聚多学科专家智慧,围绕儿童肥胖门诊建设的6个关键问题,儿童肥胖门诊诊疗路径的3个关键问题,形成了共识意见。
一、势在必行:儿童肥胖门诊的意义
肥胖不仅是一种独立疾病,更是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2型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重大慢病的独立危险因素。我国最新数据显示儿童超重和肥胖患病率高达24.61%[2],但社会大众对儿童肥胖认知仍不足,且尚无儿童肥胖门诊建设相关共识与指南。
共识指出,建设儿童肥胖门诊可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干预儿童肥胖的能力,有助于提升大众对肥胖问题的关注,有利于肥胖儿童的专人、长期管理。同时,积累的临床数据将推动我国儿童肥胖防控的学科发展,最终降低社会疾病负担。
二、分级诊疗:儿童肥胖防控的多层次网络
基于我国医疗资源分布特点,基于分级诊疗和转诊机制,建设儿童肥胖门诊。这样既能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又能确保肥胖儿童获得同质化、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一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超重和肥胖儿童的筛查、识别及健康教育,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二级机构在此基础上,还需承担部分超重和肥胖儿童及并发症的诊治,必要时向上级医院转诊。三级医疗机构除一、二级医疗机构评估内容外,需要对超重和肥胖儿童的病因及并发症进行全面评估、诊治,重点关注疑难重症的诊治,有条件的可进行相关基础与临床研究。
三、因地制宜:儿童肥胖门诊的设置形式
共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对儿童肥胖门诊的设置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一级医疗机构可由儿科、儿内科或儿童保健科设立独立挂号的专病门诊;二级医疗机构除独立门诊外,有条件的可设置多学科诊疗(MDT)门诊;三级医疗机构则必须设置专门的MDT门诊,涵盖内分泌科、临床营养科、心血管科、消化科、心理科、康复科和中医科等专业人员。
此外,共识对儿童肥胖门诊的诊室功能设置、医院平台配置、人员配置提出了具体要求,详见表1。
表1. 各级医疗机构儿童肥胖门诊的设置建议
四、诊疗路径:规范"评估-干预-随访"全流程管理
共识系统规范了儿童肥胖门诊的诊疗路径,包括首次接诊评估、首次接诊干预及首次接诊后管理三个核心环节(图1)。
图1. 超重和肥胖儿童诊疗路径
对同年龄、同性别的儿童,BMI≥P85且
,评估内容详见表2。各级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条件选择相应评估手段,一级机构可开展空腹血糖、肝肾功能、血脂等基础检查;二级机构可增加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试验、体成分分析等;三级机构则可进行双能X线体成分分析、肝脏磁共振质子密度脂肪分数等精准评估。
表2. 儿童肥胖门诊评估项目
干预原则上,生活行为方式干预为一线治疗手段,必要时配合药物及手术治疗(图1)。
儿童减重必须在保证正常生长发育的前提下进行:
随访管理是肥胖慢病管理的重要延伸。
建议首诊后1个月复诊,之后每3~6个月复诊1次;重度肥胖或伴严重并发症者可缩短随访周期;体重及代谢指标明显改善者可延长至半年1次
。随访评估指标包括身高体重变化、代谢指标(转氨酶、血脂、血糖等)、体成分及肝脏影像学等,直至恢复正常。
五、数据引航:儿童肥胖门诊的数据库建设
共识建议各级医疗机构需建立儿童肥胖门诊电子结构化病历,规范使用疾病编码,详细记录诊疗信息;暂不能实现电子化的机构可采用手工录入。生物样本数据库建设需符合国家伦理及法规要求,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
结 语
《儿童肥胖门诊建设专家共识(2025)》的发布,填补了我国儿童肥胖门诊建设规范的空白,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了系统、可操作的建设指南。通过构建分级诊疗体系、规范诊疗路径、强化多学科协作及信息化管理,将有效提升我国儿童肥胖的防控水平。正如共识所强调,儿童肥胖管理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家庭及学校的多方联动,通过"防、筛、诊、治、管"的一体化模式,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 中华儿科杂志, 2025, 63(6):593-599.
2. JAMA Netw Open, 2021, 4(10): e21310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