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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三亚市残疾人服务政策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26-02-14 22:23:23  浏览量:1

一、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

(一)依据:《三亚市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实施办法》(三残联规〔1〕号)。

(二)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三亚户籍;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或获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未持残疾人证0-17岁(含)儿童;3、满足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一户口本上有两名及以上残疾人)任一条件。

(三)补贴标准:84元/人/月。

(四)申请程序:残疾人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受理,初审及出示后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审批及发放(每年5月、11月各发放1次)。

(五)提供材料:残疾人证(未持证残疾儿童持市残联康复救助审批表复印件)、户口本、相关低收入或一户多残证明、海南社保卡。

二、残疾人养老保险

(一)依据: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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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对象:16-60周岁,一二级重度持证残疾人或本人为独生子女的持三级证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300元/人/年(在省200元标准上,市政府增加100元)。

(四)申请程序:市残联每月报送名单与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市社保中心按条件核实代缴。(残疾人本人为独生子女,需主动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提供独生子女证号,再逐级报送至市残联)。

(五)有关说明:政府一年代缴一次。参保人员可再自行以100元倍数(200元起缴)多缴(可在手机海易办、支付宝上操作)。在校学生等不代缴。

三、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

(一)依据:为重度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三亚市户籍持证残疾人(已由政府出资统一购买)。

(三)申请程序:在2025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发生住院、意外伤残或身故的,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政府所签协议标准赔付。2026年3月1日以后,待省残联确定新的保险承担单位后再组织实施。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一)依据:《三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三府规〔2021〕1号)。

(二)服务对象:0-17岁儿童。

(三)补贴标准:0-6岁:3万元/人/年;7-17岁:在三亚市康复的2万元/人/年,在外市县康复的最高1万元/人/年(每月康复时间不少于10天)。

(四)申请程序:儿童监护人自行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填写申请表,康复机构接收并盖章。儿童监护人到儿童户籍地(居住地)所在区残联审核、盖章。携带所需相关材料到市残联审批。

(五)提供材料:

(1)三亚户籍儿童所需材料:申请表,儿童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与儿童页复印在一页),残疾人证或两年内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诊断评估量表,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儿童一寸彩照1张。

(2)外地户籍儿童所需材料:申请表,儿童本人三亚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截至申请之日止儿童父母一方在三亚市最少连续六个月的职工社保缴费证明(儿童出生证复印件,证明社保人员与儿童关系),残疾人证或两年内疾病诊断证明书,医院诊断评估量表,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儿童户籍地残联出具的当年接受项目救助情况证明,儿童一寸彩照1张。

(六)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三亚惠康儿童康复中心(市残联办公楼三楼)、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三亚华侨医院、六道幼儿园。

五、残疾人社区康复训练

(一)依据:关于印发《三亚市“十四五”残疾人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残字〔2022〕41号)。

(二)服务对象:三亚市户籍持证残疾人、未持证的脊髓损伤患者。

(三)补贴标准:自费部分35元/人/天。

(四)申请程序:患者持残疾人证(未持证的持三医院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基层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进行身体功能评估,适合康复患者填写申请表(复印残疾人证、身份证材料)。残疾人按康复计划,到机构康复训练。

六、残疾儿童矫治手术

(一)依据:《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琼残字〔2023〕15号)和《三亚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三府规〔2021〕1号)。

(二)服务对象与补贴标准:0-17岁三亚户籍残疾儿童。

手术类别:

(1)肢体类: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脊柱侧弯、脑瘫导致的严重痉挛、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畸形等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一次性不高于1.6万元/人。

(2)视力类: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屈光不正性斜视并弱视、新生血管性黄斑变性、裂孔性视网膜脱离、玻璃体出血等低视力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一次性不高于1.4万元/人。

(三)申请程序:需申请手术补贴的儿童,可先到户籍所在地区残联领取补贴申请审批表(附户口本、残疾人证或疾病诊断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手术儿童社保卡等复印件),初审符合后,报市残联审批。手术后,凭发票、费用清单到市残联办理补贴报销手续。

七、白内障复明手术

(一)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三残字〔2022〕41号)。

(二)服务对象:三亚户籍(含医保关系)。

(三)服务机构: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新琼南眼科医院

(四)补贴标准:市残联给予患者自付费用部分最高800元的补贴。

(五)申请程序:符合手术指征患者可自行到服务机构进行手术;手术后填写补贴申请表,由手术医院统一报送市残联;补贴先由医院挂账,市残联审批后统一与医院结算。

(六)地址:三亚市人民医院(解放路);三亚新琼南眼科医院(河东路商品街十巷A01号)。

八、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与支持性康复服务

(一)依据:海南省残联与卫健委《关于统筹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支持性康复服务的通知》(琼残字〔2022〕34号)和三亚市残联、卫徤委、红十字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三残字〔2022〕35号)。

(二)服务对象及标准:三亚户籍,有服务需求的持证残疾人,补贴签约机构100元/人/年。

(三)申请程序:市残联与基层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卫生机构成立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分配任务,与残疾人新签或续约,入户或随访开展基本公共或支持性康复服务,人均每人每年不少于2次。卫生机构做好服务记录,市残联组织验收,与机构结算服务费用。

九、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一)依据:《海南省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琼残规字〔2022〕1号)。

(二)服务对象:三亚户籍持证残疾人和60 周岁(含)以上非持证残疾人;符合《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康复救助条件的未持证儿童。

(三)补贴标准:持证残疾人和儿童按补贴目录相应标准给予补贴,非持证老人最高补贴300元。

(四)申请程序:年初市残联根据上年度动态更新数据及区残联上报的需求名单,组织人员或机构上门评估,提出适配建议;残疾人根据适配建议自行购买;残疾人或监护人凭发票及辅具照片到区残联汇总;区残联根据辅具补贴目录相应标准、结合辅具实际购买价格给予报销。

十、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

(一)依据:《三亚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办法》(三残字〔2024〕43号)。

(二)服务对象:经评估有托养服务需求的三亚户籍智力、精神持证残疾人、肢体视力一二级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2026年拟提高到500元/人/月(护理一级残疾人);220元/人/月(护理二级残疾人);120元/人/月(护理三四级残疾人)。

(四)申请程序:

1.残疾人和护理人在村(居委会)申请,填写申请审批表,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评议通过并公示后,报送区残联审核。

2.区残联审核合格,制作发放名单表,报区财政部门通过银行发放护理人员账户。

十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依据:按《三亚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三府办〔2023〕106号)。

(二)服务对象:三亚市户籍持证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1.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残疾人):一级350元/人/月,二级210元/人/月。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或脱贫人口中的一二级残疾人):140元/人/月。

(四)申请程序:在社区(村委会)自愿申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低保证(或建档立卡)、社保卡、个人诚信承诺书及其复印件,填写申请审批表。村(居)委会初审上报区残联。区残联初审、区民政审核发放。通过银行发放到残疾人社保卡账户。

十二、残疾人教育扶持

(一)依据:海南省残疾人教育扶持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二)服务对象:持证就读的残证学生。

(三)补贴标准:学前教育1500元/学期,义务教育375元/学期,高中(职高)教育1500元/学期。大学新生一次性奖励:大专2000元,本科2500元,研究生4000元。

(四)申请程序:

(1)残疾学生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新录取的大学生需录取通知书,到社区申请填表,到所在学校确认在读并盖章,上交社区残协工作人员;

(2)社区统一报区残联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残联审批。

(3)市残联审批合格,通过银行统一发放到残疾学生社保卡账户中。

十三、残疾人电话资费优惠

残疾人持残疾人证,自行到电信、联通、移动公司服务点,办理手机资费套餐5折以上优惠。

十四、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一)依据:《海南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琼残规字〔2024〕1号)。

(二)服务对象与补贴标准:具有本省户籍,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残疾人家改服务:1.未享受过残疾人家改资金补贴,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2.享受过残疾人家改补贴已满5年且切实需要再次改造居家环境的重度残疾人;3.已享受过残疾人家改资金补贴,因城市保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或移民搬迁等原因使居家环境发生重大改变的重度残疾人。户均无障碍改造标准不低于6000元。

(三)申请程序: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提出家改申请,网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到当地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申请。2.市(区)残联将名单在所辖村(居)委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受益对象。3.确定对象后,市(区)残联组织入户评估设计。4.市(区)残联组织实施改造。

十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一)依据:《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省残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残办函〔2021〕8号)。

(二)服务对象与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1.持有残疾人证的海南省户籍下肢残疾人;

2.持有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实用代步机动摩托车相关凭证(购车发票或转让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且与本人名字相符,年龄在18-60岁范围,超过60周岁且能安全驾驶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一般不得超过70周岁;

(三)申请程序:1.登陆《海南政务服务网》。2.注册个人账户。3.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4.搜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选择可办地区→在线办理→办理材料:上传填好电子版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购车发票或车辆转让合同(图片或扫描件)→提交办理。已关联电子证照的可通过证照共享直接引用。

十六、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项目

(一)依据:《2024年度海南省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项目实施方案》。

(二)服务对象与补贴标准:持残疾人证的海南户籍重度(一、二级)残疾人、残疾儿童和一名符合条件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康复、教育、培训、就业等五个方面出行。补贴标准按实际出行次数实报实销。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申请,如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可以就近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登记。

2.提供材料:残疾人证复印件(儿童未办理残疾证的可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行证明、残疾人身份证复印件(陪护人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社保卡复印件(含陪护人社保卡复印件)、纸质车票等材料。

3.材料交至申请社区(村委会),由社区(村委会)收集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