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再次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6-02-11 13:20:03 浏览量:1
我市再次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
2月10日,记者从三门峡市民政局获悉,为着力保障和改善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提升保障服务水平,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174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567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2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提高。新标准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了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2月基本生活费将于春节之前发放到位。
据悉,这是2022年以来我市第3次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惠及全市83名集中养育孤儿、100名社会散居孤儿和35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力保障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境儿童群体的关心爱护。去年,全市累计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570.4万元。(全媒体记者 葛洋)
责 编:蔡仲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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