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26年第一季度工作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发布时间:2026-01-30 17:41:48 浏览量:3
29日上午,民政部举行2026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通报了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工作安排,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介绍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社工君摘编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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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一是民生兜底保障方面。
指导各地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加强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和热线值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应、受助及时。深化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构建救助帮扶闭环运行机制。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二是社会组织管理方面。
组织召开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暨第五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表彰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修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行政法规、研究制定加强国际性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部署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推进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部署开展部本级登记的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
三是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
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立足提质增效,促进城乡要素循环流通,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何方家国: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纵横”主题宣传活动,深化行政区划历史文化宣传阐释。
四是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指导各地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加强主动服务。持续落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提升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服务水平。制发《中国康复辅助器具目录(2026年版)》。指导各地持续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五是老龄工作方面。
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相关措施,启动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系列活动。持续促进“银龄行动”拓面升级、提质增效,支持广大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协调推动解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
六是养老服务发展方面。
推进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负担。统筹养老服务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七是儿童福利保障方面。
制修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督促指导村(社区)儿童主任依职责加强困境儿童入户走访,加强救助帮扶和心理关爱,帮助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父母加强亲情沟通。持续推进“加强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扎实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管理。
八是慈善事业促进方面。
围绕规范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工作、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工作等,制定政策措施。筹备举办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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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岁末年初“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民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专门部署安排,采取多种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全力以赴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力度。
指导各地全面规范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者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各地对在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速度。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小额快救”“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政策要求,提高救助时效,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作用。加强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做好应急期、过渡期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前期,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加强对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省(区、市)以现金、消费券、实物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
指导各地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作用,坚持“大数据+铁脚板”相结合,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近期退出救助人员等对象的动态监测,做到“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强节日期间人员值班值守,持续开展“救在你身边·永不中断的热线”活动,确保部、省、市、县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为群众提供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求助受理、投诉举报等服务,及时回应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做到“求助有应、受助及时”。黑龙江、浙江、重庆等省(市)还结合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进一步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进“一网通办”,畅通手机端救助申请平台,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三是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服务。
元旦春节期间,各地民政部门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双节送温暖”活动,对辖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各类困难群众,特别是其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探视,主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具体需求,帮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进一步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的有效衔接,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社工等社会力量开展服务和探访慰问等活动,更好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差异化需求。
四是扎实做好取暖救助工作。
指导北方地区民政部门因地制宜采取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多种方式,切实缓解他们的过冬取暖困难。初步统计,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取暖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拓展。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相关省份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为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贴和取暖物资。
春节临近,民政部将督促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救助帮扶和关心关爱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