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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文剖析丨内地无依无靠老人儿童赴港澳定居投靠亲属条款

发布时间:2026-01-30 16:17:12  浏览量:1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是规范内地居民与港澳地区之间因私事务往来的重要法规,其中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和儿童须投靠在香港、澳门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可以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

该款规定是给内地没人照顾的老人和孩子开的“绿色通道”,允许他们申请去香港或澳门定居,投靠在那边有合法身份的亲人,解决基本生活和照料问题。

一、条文通俗理解

如果你是内地无人照顾的老人或儿童,且你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亲属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你可以申请去港澳投靠他们,长期生活并得到照料。

二、条文要点剖析

(一)谁可以申请?

1.内地无依无靠的老人

年龄标准:

通常指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各地执行口径基本一致)。

无依无靠认定:

内地没有法定赡养人(如子女)或赡养人无能力赡养,老人生活难以自理,缺乏经济来源和日常照料。

关键证明:

需提供内地无子女或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证明材料。

2.内地无依无靠的儿童

年龄标准: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特殊情况如残障可放宽)。

无依无靠认定:

父母双亡、失踪、服刑,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导致孩子无人监护、生活无着落。

关键证明:

需提供父母情况证明(如死亡证明、失踪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二)能投靠谁?

(1)直系亲属(优先审批):

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血缘关系最近,法律优先级最高。

(2)近亲属(有条件审批):

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等。需证明投靠的必要性和亲属关系真实性。

(3)关键点:

投靠的亲属必须已在香港或澳门合法定居(拥有永久居民身份或合法居留权),且有能力提供住房、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

三、申请赴港定居常见误区及澄清

误区1:只要有亲戚在港澳就能申请

正解:必须同时满足“申请人无依无靠”和“投靠亲属有抚养/赡养能力”两个核心条件,缺一不可。

误区2:老人投靠子女后,子女就能马上申请内地亲人赴港

正解:每个申请都是独立审批,需符合各自条款条件,没有“连带效应”。

误区3:申请被拒就不能再试

正解:可补充完善材料后重新申请,或等情况变化(如年龄达标、亲属条件改善)后再次提交。

值得注意的是,此条款专为“定居”(长期居留),而非短期探亲或旅游。对应的申请并非自动批准,符合条件仅代表有申请资格,最终需经公安机关审核(如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在港澳亲属的担保材料等)。

四、总结

这条法规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将老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家庭团聚权利纳入保障,为他们提供了赴港澳定居、获得妥善照料的法律途径,从而避免因无人照顾而陷入生活困境。该条款是家庭团聚类定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内地最需要帮助的老人和孩子切实铺就了亲情团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