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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鄠邑法院 | 全力以“护”,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26-01-13 20:19:01  浏览量:3

“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而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西安鄠邑法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回应妇女儿童的实际需求,与妇联等部门紧密合作,推进多元解纷、织密司法保护网、拓宽维权渠道,

用法治力量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她”权益。

多元解纷 护“她”权益

“我在村里长大,为什么不给我补偿款?”

“因为你不是咱们村的集体组织成员!”

鄠邑区某村张女士婚后未迁户籍,仍在本村生活。2015年9月生育一女,取名李林夕,2015年10月李林夕随母亲将户口登记在某村组,2016村组土地被征收,2023年征地款到账,但村集体却以李林夕为外嫁女子女,不具备集体成员资格为由拒绝为其发放征地款。李林夕便将某村组起诉到鄠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未取得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消其成员资格。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村组向原告李林夕给付征地补偿款1000余元。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结婚、离婚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鄠邑法院采取“法院+妇联”等多种形式,

构建“判决+调解”双轨并行的工作格局,拓宽纠纷解决的渠道与路径,

推动多部门联动开展多元解纷工作,凝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在妇女儿童维权、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方面,更好地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以“小家”和谐促“大家”稳定。

拒绝家暴 护“她”平安

家庭暴力行为虽然发生在一“家”之内,但家暴不是家务事,

它不仅侵害受害人个人合法权益、影响整个家庭和谐,也对社会安全稳定、树立文明新风产生重要影响,必须坚决予以否定和制止。

张悦与李凯系夫妻关系,婚后张悦遭受李凯的殴打、辱骂及威胁,长期处于恐惧不安的生活状态。为摆脱侵害,张悦向鄠邑法院紧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受伤住院病案、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曹静

在确认张悦确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且相关依据充分后,仅用48小时便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在依法向李凯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同时,也向当地派出所、妇联送达了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争取多方协助,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

法律从来不只是冰冷的条文,还是人文关怀的载体。

2025年来,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等文书700余份。

源头保护 护“她”成长

法是什么?法将如何保护少年儿童?带着问题,来自人民路小学的24名小学生代表来到鄠邑法院。

“同学们好,欢迎来到法院感受法治文化,现在让我们开启今天的体验之旅……”家事文化长廊里,法官谢冬阳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

以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为切入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案例,讲解民法典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从同学们熟知的游戏充值、压岁钱支配,到校园伤害、高空抛物等热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详细阐述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引导同学们树立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鄠邑法院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送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通过讲座、典型案例发布、巡回审判等形式,向公众传递预防、制止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重要信息,增强公民法治意识。

保障“她”权益,离不开法治力量。

鄠邑法院将积极探索和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强化各方联动机制,长久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长久守护万家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