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小组
发布时间:2025-12-29 19:03:31 浏览量:15
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小组的建议》,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小组。此举旨在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在“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框架下,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推动形成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多部门协同+全链条服务”的工作格局,为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度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设立“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小组”,是内蒙古自治区立足区情、创新社会治理的具体工作实践,展现了内蒙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精神的决心,以及对“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改革任务的高度重视与高位推动。工作小组由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担任组长,成员涵盖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社会工作部、政法委、网信办,以及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等19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工作小组”聚焦三大核心任务:一是统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强化跨部门协同,推动文明家庭建设、科学家教实施、优良家风传承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常态化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及时通报进展、交流经验、推广典型。三是承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妇儿工委交办的相关工作,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小组”核心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形成了清晰的任务图谱,为下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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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随着工作小组的成立,内蒙古将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破解家庭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家庭“细胞”活力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实现“小家安”与“社会稳”的同频共振,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家”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