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起,农村老幼妇有法定专人管,服务不缺位
发布时间:2025-12-20 20:55:51 浏览量:25
2026年一开年,农村就迎来了一件实打实的民生好事。从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施行,全国所有村委会都必须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这可不是随便挂块牌子的虚设机构,而是写进法律的法定职责,专门盯着农村老人、孩子和妇女的急难愁盼,让之前“村干部顺带管”的零散服务,变成制度化的专人专责,外出务工的年轻人能少些牵挂,留守乡亲们也能多份踏实。
可能有人会问,为啥非要专门设这个法定岗位?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为了解决农村里实实在在的短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0岁及以上人口有约1.21亿人,占农村总人口的23.81%,比城镇高出近8个百分点,其中空巢老人占比在部分农村地区甚至超过70%,80岁以上高龄独居老人就有1667万人之多。这些老人里,78%以上至少患有一种慢性病,不少人面临吃饭难、洗澡难、突发疾病没人管的问题,子女不在身边,遇到急事连个搭把手的人都没有。
孩子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就拿云南隆阳区西邑乡来说,16岁以下留守儿童有770人,占当地未成年人总数的8.4%,其中还有49人既是留守儿童又是困境儿童。全国范围内,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学习辅导缺位、心理陪伴不足、安全保障薄弱等问题很突出,调查显示约40%的留守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每年还有约5万名留守儿童死于意外伤害。
而农村妇女群体,既要承担家务劳动和农业生产,不少人还面临权益保障盲区,遇到婚姻纠纷、家庭暴力时求助无门,想就业创业又缺技能、缺渠道。之前这些事大多是村干部顺带管,人手有限、精力不够,服务往往没个准头,有时忙起来就顾此失彼。这次把关爱服务纳入法定职责,就是要把“软任务”变成“硬约束”,让农村老幼妇的照料服务常态化、有保障,不再靠“人情帮忙”,而是有制度托底。
这个政策可不是突然出台的,前期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和试点。早在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就表决通过了相关修订案,明确了村委会的这项法定职责。而在更早的2023年底,民政部就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这次政策落地打下了基础。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已有18个省份提前完成试点,像江西井冈山市就整合闲置校舍、旧村委会,建成了16家“一老一小幸福院”,形成了可复制的经验,就等着202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不管是几百人的小村庄,还是上千人的大村落,都不会落下。
下面跟大家把这个“法定岗”的核心信息说清楚,都是乡亲们关心的实在事,不绕弯子。
先说说人员配置,这可不是随便找几个人凑数。委员会成员主要从本村村民中产生,一般选有责任心、熟悉村里情况的人,比如老党员、退休教师、妇联代表、网格员这些,小村3-5人,大村会适当增加,确保每个片区都能覆盖到。而且成员会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要是工作不作为,村民可以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更换。为了保证服务专业,专职人员还得经过不少于40课时的培训,内容涵盖老人护理、儿童安全、矛盾调解、政策解读等,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后续还有定期轮训,避免“有心无力”的情况。
经费保障也不用愁,这是服务能持续下去的关键。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村集体的集体经济收入、乡镇政府的财政专项补贴,还有社会公益捐赠。比如江西井冈山就通过“政府+社会”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育服务,还为困难失能老人购买上门助老服务。这些经费主要用于聘请专职人员、购买服务、添置设施,而且使用情况会全程公开,接受村民监督,避免挪用、浪费。
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这个委员会到底能提供哪些服务?咱们分三类说,每一项都实打实。
针对老年人的服务,核心是“生活照料+权益保障”。首先是日常照料,依托村里的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提供助餐、助洁、助浴服务,行动不便的老人还能预约送餐、上门打扫。然后是健康保障,会联动乡村医生定期巡诊,测血压、查血糖,建立健康台账,对慢病老人给针对性建议,还会协助老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高龄补贴这些手续,不少老人年纪大、不识字,不会用智能手机,工作人员会上门帮忙收集材料、代办,不用来回跑镇里。另外,还会定期探访独居、失能老人,每周至少一次,及时发现问题,同时组织广场舞、棋牌赛、健康讲座这些文娱活动,减少老人的孤独感。
针对儿童的服务,重点是“安全守护+成长支持”。第一步是摸清底数,给村里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儿童建立信息档案,记录监护人情况、学习状况、生活需求。然后是填补监护空白,放学后、寒暑假没人管的孩子,会组织托管班,提供作业辅导、兴趣课程,还会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校园欺凌这些安全教育。对于心理有压力的孩子,会联合乡镇的心理辅导老师定期疏导,尤其是父母长期在外的留守儿童,帮他们缓解情感缺失带来的问题。还会监督村里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排查校园周边隐患,保障孩子上学安全。
针对妇女的服务,聚焦“权益保护+发展赋能”。权益保护上,会宣传反家暴法、婚姻法,遇到家庭暴力、妇女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会第一时间介入调解,必要时联系司法所、派出所提供法律帮助。还会协助办理婚姻登记、生育补贴、创业贷款这些手续,解决办事难的问题。发展支持上,会根据村里的产业特点,组织家政服务、农产品加工、手工制作这些技能培训,帮助妇女实现家门口就业,同时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妇女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决策,提升话语权。
可能有乡亲会问,怎么享受这些服务?其实很简单。首先可以主动反映需求,委员会成员的联系方式会贴在村委会公告栏,也能通过网格员、村支书转达,说清楚家里老人、孩子或自己的具体困难就行。其次要配合信息登记,工作人员上门建立档案时,如实提供情况,这样服务才能精准对接。另外,大家也有监督权,如果发现服务不到位、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者经费使用不透明,都能向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反映,要求整改。
这个法定岗位的设立,看似是村委会多了一个机构,实则是农村治理的一次升级,更是民生保障的一次加码。它把之前分散的服务资源整合起来,把模糊的责任明确下来,让农村的老人们能安享晚年,孩子们能安全成长,妇女们能安心发展。
随着2026年1月1日政策正式落地,全国数百万个村委会将同步启动这项工作,上亿农村群众会直接受益。这不仅能补齐农村养老、托育、妇女发展的短板,更能让乡村振兴更有温度,让农村成为更宜居、更安心的家园。对于外出务工的年轻人来说,家里的老人孩子有人专人照料,权益有保障,也能更放心地打拼;对于留守在农村的乡亲来说,生活中的难题有人管、有人帮,日子会过得更踏实、更舒心。
乡村振兴,不仅要富口袋,更要暖人心。这个法定岗位的设立,正是用制度的力量守护农村最需要关怀的群体,让每一位老人都能老有所养,每一个孩子都能幼有所育,每一位妇女都能权益有保、发展有路。相信随着政策的落地见效,农村的民生保障会越来越完善,乡亲们的幸福感、获得感也会越来越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