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转!海沧区育儿补贴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12-11 06:49:53 浏览量:28
01
什么是育儿补贴制度?
答:育儿补贴制度是国家为支持家庭抚育婴幼儿,降低生育、养育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按照一定标准发放补贴的制度。
02
育儿补贴制度从什么时间实施?
答:育儿补贴制度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03
育儿补贴制度的补贴对象是谁?
答: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取得海沧区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发放死亡当年度的育儿补贴。
04
四孩及以上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育儿补贴的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四孩及以上可以申领育儿补贴。
05
如何认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
答: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规定生育子女的,享受育儿补贴;
(1)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双(多)胞胎子女的,同胎次子女均可享受育儿补贴。比如,第一胎为一胎,第二胎为三胞胎,第二胎的三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第三胎不能享受。又如,第一胎为双胞胎,第二胎同为双胞胎,第二胎的两个孩子均可享受育儿补贴。再比如,第一胎为三胞胎,第二胎为一胞胎,第二胎开始不能享受育儿补贴。
(2)自然人依法收养的子女计数规则同上,儿童福利机构依法收养不受此限。
(3)其他情形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计算。
06
育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现阶段我省育儿补贴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即每孩每年3600元,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育儿补贴应当在规定的年度内提出申请,每年申请一次。(1)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领,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2)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首次申领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即:
2022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1次,且应当在2025年申领;
2023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2次,分别在2025年和2026年申领;
2024年出生的婴幼儿可申领3次,分别在2025年、2026年和2027年申领。
(3)未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后续年度的育儿补贴可继续在规定年度内提出申请。
07
育儿补贴由谁来申领?
答:申请育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1名申领人。申领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婴幼儿的父母一方,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父母离异的,由父母亲中具有抚养权的一方申领育儿补贴。
(2)婴幼儿的父母作为监护人缺失的,由其他监护人申领。
08
非婚生育的婴幼儿可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非婚生育的婴幼儿申领育儿补贴时,可在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婴幼儿“亲生父母婚姻状况”一栏选择“其他”,提交“有关情况说明”等相关信息和材料。工作人员将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本省(区、市)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婴幼儿的原则,对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
09
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信息?
答:需提供以下信息:
(1)婴幼儿基本情况:婴幼儿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出生日期、性别、户籍地址、孩次信息。如不是一孩还需填写哥哥、姐姐的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
(2)申领人基本情况: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址、与婴幼儿的关系。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一方的,还需提供婴幼儿亲生父母之间目前的婚姻状况。
(3)收款账户类型及账户信息: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提供婴幼儿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提供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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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育儿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育儿补贴所需材料主要包括:
(1)婴幼儿有关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首页及婴幼儿页。
(2)申领人有关材料:
①申领人为婴幼儿亲生父母的需提供结婚证。
如离异,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或生效的裁判文书等法定有效材料),应体现婴幼儿抚养权有关信息。
如丧偶,需提供申领人配偶有关信息。如非婚,需提供个人签字的“有关情况说明”,说明申领人和婴幼儿的监护抚养关系。
②申领人为婴幼儿养父母的需提供《收养登记证》或民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合法收养证明材料。
③申领人为其他监护人(包括婴幼儿父母、养父母以外的其他顺位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儿童福利机构)的需提供证明监护人资格的材料。
婴幼儿父母、养父母以外的其他顺位监护人:婴幼儿父母死亡证明(医院、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认定材料(医疗机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或伤残鉴定报告、法院出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顺位监护人与婴幼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指定监护人:婴幼儿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出具的婴幼儿指定监护人的佐证材料。
儿童福利机构:机构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机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婴幼儿页(如婴幼儿户籍未在集体户口上的,需提供监护权佐证材料)。同时,需携带加盖该机构公章的《育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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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父母申请育儿补贴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根据不同的离婚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2)离婚调解书。包括离婚调解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3)生效的裁判文书(二审判决书或一审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包括生效的裁判文书首页、抚养权确认页、尾页(公章页),如均在同一页可仅提供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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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育儿补贴申请与线上办理所需材料是否一样?
答:现场办理育儿补贴申请,除线上办理所需材料的原件外,还须提供申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儿童福利机构现场申请需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办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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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领育儿补贴时应提供哪些信息和材料?
答:申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如相关信息无变更,确认信息后提交申请即可。
如申领人未发生变更,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应当更新后提交申请。
如申领人发生变更,需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如婴幼儿户籍所在省份发生变更,申领人需在户籍迁入省份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重新填写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
四、育儿补贴发放渠道及发放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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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怎么申请?
答: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
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闽政通”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进入育儿补贴申领专区,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申领。
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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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信息、材料提交后如何修改?
答:申领人可在县级审核确认前撤回修改。线上办理的可登录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撤回,现场办理的由工作人员PC审核端“育儿补贴信息管理”页面撤回。
县级审核确认后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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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申领可否委托代办?
答:鼓励申领人本人通过线上或现场办理。
如遇申领人因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特殊原因无法线上亲自办理的,可通过委托代办的方式现场办理。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现场办理所需信息和材料,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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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如何查询育儿补贴申领进度?
答:线上申请和现场申请的均可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具体操作为:通过支付宝、微信或省级政务服务平台,点击“育儿补贴”专区,进入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首页即可查看。
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申请端)中的申领进度状态分为未提交、受理中、待完善、卡号有误、异议退回、待发放、已发放、审核终止等8种。
现场申请的也可到婴幼儿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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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申请后多久会发放到位?
答:补贴经申领人提出申请后,需经过初审、审核确认等环节,审核确认后发放。
各地区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具体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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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收款账户有误,如何处理?
答:由工作人员退回申请,并提醒申领人修改收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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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领时能否更换收款账户?
可以更换,但需符合育儿补贴发放渠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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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死亡的,能否申领育儿补贴?
答:在2025年1月1日以前死亡的,不能申领育儿补贴。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的,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申领人原则上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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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死亡时尚未落户的,如何申领育儿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死亡但尚未完成户籍登记的,申领人可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特殊情况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1)申领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申领。
(2)申领人应在婴幼儿死亡当年提出申请,出生当年死亡的可延至次年。
(3)申领人需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死亡证明相关材料、申领人户口簿首页,以及可判定申领人与婴幼儿抚养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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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是否会收到2次育儿补贴?
答:一般情况下,一年内发放1次育儿补贴。但若上一年度申请较晚、本年度发放,本年度再次申请并发放,将出现一年内收到2次的情形,但婴幼儿领取育儿补贴总额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