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红线 明底线 筑防线!医生做科普,这些不能做!
发布时间:2025-12-10 17:25:22 浏览量:27
河北省儿童医院
河北省第五人民医院
河北省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
医务人员请注意
互联网健康科普
有了“负面行为清单”
哪些话不能说?
哪些事不能做?
让科普更规范、更权威
我们一起来学习
2025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划出明确红线。
《通知》要求,要鼓励支持医务人员规范开展线上、线下健康科普,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科学、准确的健康信息和知识普及。
要强化医务人员遵规守纪意识,确保健康科普形式规范、内容科学准确。
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
负面行为清单(试行)
01
不得发布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违背,损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损害卫生健康行业形象的内容。
02
不得以健康科普形式违法违规发布各类广告、导流导诊,或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销和销售医药产品、养生课程、保健食品等牟利。
03
04
不得宣传推广与岗位不匹配、超出本人专业领域的内容。
05
不得发布未经科学验证、虚假错误内容,不得断章取义曲解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
06
不得夸大病情和疾病治疗效果,不得以“神医”“神药”名义进行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例、杜撰故事等手段误导公众,特别是在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尚处于研究阶段的诊疗手段等方面。
07
不得滥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核准真实性、科学性,或未添加显著人工智能生成合成标识的健康科普内容。
08
不得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违反医德医风的内容,不得在健康科普中出现低俗、“擦边”、哗众取宠、话题炒作等不良内容吸引流量。
09
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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