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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刑拘!44岁男子在潮州一公园内搂抱女童,律师:涉嫌猥亵儿童罪将追刑责

发布时间:2025-12-08 15:41:30  浏览量:31

12月7日,据“潮安融媒”消息,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12月5日18时许,熊某(男,44岁)在我镇一公园内,搂抱一名正在玩耍的女童,被群众当场制止,后由公安机关控制带回。镇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对该女童做好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公共场所的治安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情况通报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熊某,警方根据证据可能认为其搂抱女童的行为是疑似以满足性欲为目的的猥亵行为,已涉嫌猥亵儿童罪,而非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故采取刑事拘留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以保障后续侦查等程序推进。

《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若最终法院认定熊某构成猥亵儿童罪,通常会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查明其存在多次猥亵、在公园当众猥亵且情节恶劣等情形,还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