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童趣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儿童亲子

龙口暖心举措!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最高 2138 元 / 月

发布时间:2025-11-26 12:16:00  浏览量:30

11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儿童福利政策专题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详细介绍并解读了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的保障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旨在让政策精准触达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儿童,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防线。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最高达每人每月2138元。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民生大事,更是党委政府的心头牵挂。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我市民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对三类重点保障对象的政策细致进行了系统解读。其中,社会散居孤儿,即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申请需由监护人向孤儿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提交父母死亡或失踪证明、孤儿及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经镇街初步核实并填写《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表》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自2024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已提高至每人每月2138元。学业保障方面,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同时仍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费保障待遇,直至全日制学校毕业。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涵盖两类群体,一是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存在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限制人身自由、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遣送(驱逐)出境等情形的儿童,二是具有本地户籍,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的儿童。申请可由监护人、受委托近亲属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特殊情况下村(居)民委员会可代为申请。经镇街查验审核并上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批后,符合条件者从申请次月起纳入保障,基本生活费标准与孤儿一致,为每人每月2138元。同时,实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这是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基础上的拓展政策,资助范围覆盖至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及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资助时限为在校就读期间。

重点困境儿童保障对象包括两类,一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二是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申请由困境儿童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镇街提出并提交申请材料,经镇街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符合条件者自批准次月起享受待遇。2024年1月1日起,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已调整为每人每月1921元。

除基本生活和学业资助外,“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山东省户籍的孤儿提供全方位医疗保障。资助对象包括0-18周岁孤儿及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资助范围涵盖诊疗费、康复费、特殊药品费、康复辅具配置费、体检费、住院服务费等。

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近年来,市民政局持续深化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通过政策优化、标准提升、服务升级等举措,不断提升保障质量和水平,确保每一位需要关怀的儿童都能感受到正常温度,实现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