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房东权益,一边是自闭症儿童课堂:这场调解暖了两方
发布时间:2025-10-31 11:47:27 浏览量:45
一边是房东因租金长期拖欠而权益受损,无奈之下采取了停止供电的措施;另一边,承租方是一家为自闭症儿童提供康复培训的特殊机构,断电导致生源流失,学校无法经营。近日,禹会区法院民庭调解结案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使尖锐对立走向对簿公堂的双方,以一份充满理解与温情的调解协议而圆满画上句号。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8月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原告所有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用于承办学校,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年租金为228000元,半年为一结算周期,租金需提前30日支付。现因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已届满,被告于2025年9月15日方腾退房屋,亦未足额支付租金,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房屋租金57000元及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9月15日期间的房屋占用费28500元,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17100元。
经庭审调查,原告确实存在对案涉房屋停止供电的行为,本着实质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首先阐明履行合同义务是底线,拖欠房租已构成违约,被告应缴纳拖欠的租金及支付违约金;其次原告不应采取停止供电的方式催要房租,被告服务的是一群“星星的孩子”,通过停电这一行为瑕疵不仅会造成被告的经营损失,对这群孩子也会造成影响;在此法理基础上的耐心释法明理,为调解奠定了基础。在法官的主持下,经过多轮谈判,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公益性质和经营压力,自愿降低租金金额,仅要求被告支付租金45000元,被告亦拿出诚意和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对欠付还款分期履行。
禹会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个案的调解表明,司法裁判不仅是判定是非的标尺,也是修复社会关系、传递司法温情的纽带。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让法理与人情相互交融,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禹会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