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认生父否认亲子又拒做鉴定,推定亲子之情形
发布时间:2025-10-29 06:11:00 浏览量:2
被指认生父否认亲子又拒做鉴定,推定亲子之情形
概述:与生子之生母在指认相关期间有同居性关系事实,而否认亲子又拒做亲子鉴定的,应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案情简介:梁某婚外与肖某同居并发生性关系,肖某怀孕后,梁某给付肖某7000元要求终止妊娠,肖某拒绝。后肖某生下梁某某。肖某代理梁某某诉请梁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认为:
①本案应侧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肖某已举证证实梁某某出生与梁某同居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而梁某亦承认曾与肖某同居事实,无论是依举证责任倒置,还是法院主动收集证据,梁某均应配合做亲子鉴定②因梁某一直回避,经合法传唤既不到庭应诉,又不肯去做亲子鉴定不提供反证证明与其无关,其应承担败诉责任。在合议庭准备依法缺席判决时,梁某到庭要求做亲子鉴定。经鉴定,梁某某与梁某、肖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经调解,梁某一次性支付梁某某抚养费(至18周岁)7万元。
实务要点:某男与生子之生母在指认相关期间有同居性关系事实,而某男否认亲子又拒做亲子鉴定的,应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案例索引:广东番禺法院1998年12月24日“梁某某与梁某抚养费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