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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袭港,两人带8岁儿童观浪,被巨浪扑倒!香港警方拘捕两人,“最高可处监禁10年”

发布时间:2025-09-25 23:48:37  浏览量:1

9月25日晚间,香港警方港岛西区警区召开新闻发布会,西区警区总督察(刑事)张蔚珊介绍了一宗涉嫌“疏忽看管儿童”的案情。

图片说明:香港警方西区警区总督察(刑事)张蔚珊介绍案情

张蔚珊介绍道:“警方留意到昨日亦即系2025年9月24日网上社交媒体有一段短片流传,片中所见有两名成人带同一名男童去到港岛南区海怡半岛岸边观浪。期间大浪汹涌,其中一名成人拿手机与男童自拍。突然间,岸边涌起数米高巨浪,两名成人连同男童走避不及,被冲上岸的巨浪撞倒淹没倒地。幸好大浪退去后3人并没有被卷到海中,造成严重伤害,危及生命。”

香港警方随即追查大量闭路电视片段,迅速锁定了两名涉案成人身份。在25日下午,在香港仔的一个住宅单位拘捕该两名涉案人士,张蔚珊说道:“两名人士均为非华裔女子,其中一名为男童的母亲,另一名为母亲的朋友。两人都持有香港身份证。男童年龄8岁。男童已被送往医院检查,初步见到男童手脚都有明显的擦伤。”

张蔚珊强调,香港特区政府在“桦加沙”台风袭港前已经透过不同媒介劝喻市民在打风期间不要追风逐浪,但仍有市民不听劝喻,令自己身处险境。“今次事件,我们见到有身为家长,明知危险仍带同子女进行高风险行为,这种罔顾儿童安全嘅行为系会触犯﹝疏忽看管儿童罪﹞,违反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7条。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10年。”

张蔚珊还补充道:“香港警方强烈谴责有个别人士于极端天气下,带同年幼小童到岸边观浪的不负责任行为。强风吹袭加上大浪,成年人都未必能抵挡风浪带来的冲力,更加难以照顾同行的小朋友,严重危害小朋友的安全。警方会继续调查其他类似的事件,以及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

最后张蔚珊提醒,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泳滩规例》,任何人进入已关闭的泳滩,即属违法,可被检控,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14日。香港警方在24日,十号飓风讯号生效之下,接报有泳客仍进入屯门黄金泳滩游泳,“我们进行进一步调查,不排除检控相关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