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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 对骗取、冒领的依法追责

发布时间:2025-09-19 09:28:49  浏览量:1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9月18日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管理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惠民利民、安全规范、简便易行,主要突出4个重点。

精简申请和审核流程

主要通过线上申请,也可现场申请

《管理规范》明确育儿补贴的申领资格,精简申领材料,优化申领程序,以线上申领为主。强调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审核作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初审和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补贴对象为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对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予以发放补贴。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申领。

申领人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应当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

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请应当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申请资格。

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申领人是儿童福利机构的,应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明确发放时点和渠道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对于2025年1月1日以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

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儿童福利机构作为申领人的,发放渠道为儿童福利机构对公账户。

加强信息管理

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发布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全国统一的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

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利用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比对。要求各级信息系统用户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不得越权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发布相关信息。

强化监督管理

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追究责任

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政策和标准是否公开;

(二)资格审核确认程序是否规范;

(三)政策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育儿补贴是否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五)补助资金执行是否合规。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代理发放机构的监督。代理发放机构不按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育儿补贴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追回,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