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不应成为童年的底色!7109万流动儿童困境如何破局
发布时间:2025-06-20 19:24:38 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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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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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特殊学校
患有自闭症的5岁男孩亮亮
蜷缩在教室角落
手里紧攥着一块积木
目光游离在窗外的天空
妈妈早年离家
亮亮只能跟着父亲
前往广东、浙江求医、生活
如同一颗在城市间漂泊的星星。
而15岁女孩胡馨馨
从出生起就辗转安徽、广东等地
户籍档案中“随父”“随母”“寄养”的
身份标签不断切换
她觉得自己就像湖面上的浮萍
永远不知道下一站会漂到哪儿
这样的孩子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流动儿童。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国0至17周岁流动儿童规模达7109万人,占儿童总数的近四分之一。他们随父母离开家乡,迁徙于城市之间,因户籍壁垒、家庭贫困、监护缺失等问题,成为教育、医疗、安全等领域的“脆弱群体”。这些“城市小候鸟”,应如何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被折叠的童年
“我是甘肃人,我爸是送菜的,我妈是洗碗的。”“我自己坐班车来上学,平常是爸爸照顾我。”“妈妈说我上完六年级就要回到河北老家。”……
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外来务工子女小学,孩子们用稚嫩的声音向《方圆》记者拼凑出流动儿童群体的生存图谱——他们的父母是“流动人口”,属于没有本地户籍、徘徊在边缘的“异乡人”,一般聚集于餐饮、零售、建筑等第三产业,如外卖员、家政工、清洁工、保安、建筑工,而被他们带在身边的孩子则成了“流动儿童”,也被称为“城市候鸟”。
2024年9月,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这是国家层面首个面向流动儿童群体专门制定的关爱保护政策文件,明确将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
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流入大省,浙江流动儿童不仅数量庞大,还囊括了产业集聚区流动儿童、少数民族流动儿童、国际流动儿童、海岛流动儿童等不同群体。“与居住地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流动中成长,在折叠中生存,他们长期随同外出务工父母异地生活学习,在教育、医疗、生活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更容易遇到障碍。”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检察官林智说道。
在流动儿童家庭里,谁来照顾孩子始终是最焦灼的问题。由国家统计局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编写的《2020年中国儿童人口状况事实与数据》指出,流动儿童中有61.8%与父母双方一起居住,13.1%与父母中的一方一起居住,还有3.5%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此外,21.7%的流动儿童与父母和祖父母以外的其他人一起住,包括异地就读寄宿学校或打工的儿童。
“负责照顾流动儿童的人身份较多样,使得其可能面临监护能力不足、心理健康关爱不足、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城市和社区融入困难等问题。随着流动儿童群体数量规模日益庞大,所需的关爱服务更为多样。”林智介绍说。
另外,流动儿童常常面对身份的“撕裂”。“儿童的流动和留守状态并不总是固定的,可能随着家庭状况、个人所处的年龄和受教育阶段在流动与留守之间转换。”贵州省剑河县检察院“仰阿莎”姐姐工作室负责人张兴来告诉《方圆》记者,“部分孩子在老家是留守儿童,去城市成为流动儿童,等完成义务教育后回到老家,又成了‘回流儿童’。”
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则是一个更严峻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发布的《乡村儿童心理健康调查报告》显示,流动儿童存在歧视知觉、身份认同混乱和消极情绪,导致心理健康水平不高,进而影响儿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某打工子弟学校老师向《方圆》记者透露,每学期都有一些学生因父母工作变动转学,学校的生源并不稳定,而且各地教材版本有差异,导致转学后学业衔接困难。而在一些公立学校,也有流动儿童曾因口音、衣着遭遇歧视,有较高的焦虑、抑郁、自卑感等消极情绪,有家长坦言“孩子没有本地朋友”。
流动中的安全危机
跟随父母迁徙的流动儿童,在流动的缝隙中承受着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多重威胁。在剑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被害人胡馨馨从6个月大就辗转安徽、贵州、广东三地,她的监护人从母亲变成父亲,再变成姑祖母。在流动的轨迹中,她被迫辍学照顾同父异母的弟妹,父亲入狱后更是陷入“事实无人抚养”状态。
“那时的胡馨馨耷拉着脑袋、小心翼翼地坐在沙发的一角,同我们说话时声音极小。”张兴来还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情形,“本该享受义务教育的少女只能住在条件简陋、留守儿童较为聚集的社区,辍学、无人监护、生存条件窘迫,无疑给了犯罪分子多次侵害的机会。”张兴来告诉《方圆》记者。
性侵害仍然是流动儿童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在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办理的一案中,9岁女童小云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放学后在村公园玩耍时被他人猥亵。“虽然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但也反映出外来务工人员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年幼子女的接送,侵害人容易利用此机会实施犯罪行为。”办案检察官魏玉凤说。
“很多家长要打工到很晚,孩子放学后就在公园里‘放养’。”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向《方圆》记者坦言,这种情况在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非常普遍。
这起猥亵案件还揭开了流动儿童校园周边安全的漏洞。“小云就读的小学,是一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周边存在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第一次沿着小云去学校的路上走访时,路边没有提示牌和指示,学校名称也很小,我们还以为那是个驾校。”通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熙贤说,学校周边道路无警示标志、无监控设备,放学路上车流裹挟着独行儿童,为学生出行安全埋下了“隐形炸弹”。
而且如今的性侵害有了更隐蔽的方式——隔空猥亵。在某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一名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游戏引诱多名女童拍摄裸照,受害女孩因害怕“被父母骂”和“没手机用”,持续半年不敢声张。
“流动儿童本就因户籍限制长期面临教育、医疗资源不均、家庭监护缺失、心理认同困惑等问题。此类网络犯罪借助虚拟身份突破地域限制,而流动儿童因网络素养缺失和情感孤独,易落入陷阱。”魏玉凤说。
多位受访者表示,从办理的流动儿童案件来看,其家庭通常存在“三重脱节”问题:一是陪伴脱节。父母因生计压力早出晚归,给孩子的有效陪伴时间较短。二是教育脱节。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不听话,就把你送回老家”成了流动儿童家庭常用的一句“教育”的话。三是社会脱节。频繁搬迁导致儿童无法适应生活、学习环境。在一起校园欺凌案中,小兰随父母从农村来到大城市上学的两年间,她因“外地口音”和旧衣服遭受了多次霸凌,却从未告诉忙于打工的父母。她说:“告诉爸妈会被打得更惨,他们说,要是惹事就送你回老家。”
除了成为被侵害对象,流动儿童也可能被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在辽宁省辽阳市,检察官发现多名16岁以下儿童参与团伙扒窃,成年主犯利用“流动儿童年龄较小、身份不易追踪”的特点,教唆他们进行拉车门、盗窃手机等犯罪。
为“城市小候鸟”拉起紧密的安全网
实践中,不少流动儿童的父母由于工作等原因,往往对孩子缺少管护,一些流动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乐观。这些或遭受侵害,或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方圆》记者了解到,自2024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流动、留守儿童等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重点,通过高质量办理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的打击惩治,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不断强化对流动儿童权益的维护。”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副厅长李峰指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暴力伤害、性侵害、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等,依法、高效追诉犯罪,通过有力的打击震慑,强化流动儿童司法保护。持续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办理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同步倒查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发现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依法履行报告责任的,及时通报情况,监督追责,充分发挥强制报告制度在预防和惩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李峰表示,检察机关还将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切实维护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积极促推流动儿童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发现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督促监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强化与民政部门的沟通配合。办案中发现流动儿童无人监护、处于或疑似处于事实无人抚养状态的,及时将相关情况转民政部门处理,并协助落实保障政策。
此外,检察机关将加强涉案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流动儿童,检察机关依职权及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依规及时发放救助金。对遭受侵害的流动儿童,在解决生活困难的同时,开展必要的心理救助帮扶工作。
从打击犯罪到公益诉讼,从支持起诉到跨省救助,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在为“城市候鸟”拉起一张更为紧密的安全网——
5岁的亮亮被确诊为自闭症后,母亲因治疗负担太重选择逃避。在龙湾区检察院支持亮亮父亲起诉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后,亮亮母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父亲只能一边打工一边照顾。而亮亮因病情无法进入当地普通幼儿园,又因是外地户籍,只能进入收费较高的特殊教育学校,其康复治疗一度被中断。
“我院第一时间协调开展多元救助帮扶。”林智说,依托龙湾区慈善总工会设立的“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快速筹措救助资金,并帮助亮亮联系入学某特殊学校(系定点康复机构),将司法救助金直接发放到特殊学校账户;积极对接残联,将亮亮纳入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对象;依托就业帮扶机制,为亮亮父亲提供就业培训、工作岗位推荐。
胡馨馨的命运也迎来改变:剑河县检察院通过民事支持起诉变更其监护权,还联动广东省佛冈县多部门建立救助联盟,会签贵州省首份《跨省协作救助帮扶计划书》,实现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教育衔接“三同步”,最终让这个“候鸟少女”重返校园。办理小云被猥亵案后,通州区检察院办案组结合首都东六区未检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通过走访摸排发现有三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同样存在道路无学校标志、2024年7月,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与相关部门就查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不完备情况及整改方向和措施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今,涉案三所学校周边共增设4块学校标志、4套爆闪灯,并建立了长效排查机制。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联合敬老院、职业院校等建立11家观护基地,为涉案流动儿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通过组建“心理老师+社工老师+司法志愿者”的专业队伍对涉案流动儿童进行心理疏导、价值观纠正和行为偏差矫治,帮助200余名未成年人重返社会。针对跨省流动儿童帮教难题,天元区检察院通过异地协作实现动态跟踪,确保矫治措施无缝衔接。
如何让“小候鸟”落地生根
“亮亮等孩子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流动儿童及其家庭在城市中所面临的困境,也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和多元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法律保障力度,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同时,应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对流动儿童权益保护的意识。”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李紫微表示。
例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建设“萧伢护”智慧服务场景,贯通公安、教育、司法等9个部门的数据,推进流动儿童数据信息共享与入户走访关爱双管齐下,研发心理健康风险排查模型;利用产业聚集区的资源优势,打造“萧伢儿童萌HUI”流动儿童关爱品牌,发展“共享奶奶”“虎哥华姐”等志愿者队伍,着力破解流动儿童安全防护弱等困境。
广东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探索实践,发布全国首套涵盖社区、学校、图书馆、医院、公园、出行系统、母婴室、实践基地、儿童参与等9大领域的建设指引,提出了内容建设与空间建设两方面指引要求,填补了国内儿童需求视角下公共服务体系性标准的空白。
“检察机关在流动儿童权益保障中已取得良好成效,但流动儿童问题本质是城市化进程中公共服务滞后的缩影,需政策创新与社会共治打好组合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红根然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春梅建议,比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支持力度;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康复治疗费用负担;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流动儿童的教育条件,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的教育和康复资源;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与城市社会的融合,消除社会歧视和偏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社会支持;加强社区建设,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和社交平台。
在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子殷看来,流动儿童的家庭支持网络薄弱,很容易被忽视,这时需要的不是偶尔的活动或定期走访,而是在社区多主体支持下,有效推动家长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或通过家长小组互助,或共学正面管教等;面对升学困惑,应当有效沟通一线需求,推动公共服务补给,同时推动社会力量为其提供有效的指引,避免错失政策支持;一些复杂的流动儿童案,应当建立未保专家和流动儿童服务议题专家的联动机制,避免传统服务干预的空转。
“司法保护与社会支持的结合能有效阻断犯罪链条,但更深层的解决需破解户籍制度与公共服务的矛盾,推动教育、医疗资源向流动儿童倾斜。”张春梅代表建议,检察机关结合“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通过严惩侵害流动儿童权益犯罪、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多维履职,为这一群体筑起法治屏障。
漂泊不应成为童年的底色。多位受访者表示,唯有政策创新、资源整合、法治守护与全社会参与,才能让这些“城市小候鸟”找到属于自己的天空。
本文杂志原标题:《保护流动儿童:漂泊不应成为童年的底色》
编辑丨黄莎 王丽设计丨刘岩
首席记者丨刘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