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174万元!海南一医院科室原主任受审
发布时间:2025-06-19 04:56:13 浏览量:2
6月17日
乐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
检验科原主任肖某某
受贿罪一案
庭审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初至2024年期间,肖某某利用担任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检验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海南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操某、潮州某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业务经理陈某某、海南某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海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理黄某某、某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尹某某、广州某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周某某、广州市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刘某某等7人,在医学检验试剂销售上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上述7人财物共计174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整个庭审有序进行。被告人肖某某在庭审过程中,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认罚,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及被告人的意见,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