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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市民质疑:公立医生帮联系民营救护车 800公里收费2.8万元且无明细 律师:双方事先谈妥了价钱 不存在欺诈

发布时间:2025-06-17 17:37:52  浏览量:7

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4月,他将身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800公里路程被“民营救护车”司机收费28000元,且没有说明价格明细,也未开具发票,甚至费用都是转入个人账户。因此,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不合理。

16日下午,记者致电江西省儿童医院,了解此事的工作人员证实确有此事,并表示此事院方正在核实调查,有结果后会向上级部门汇报。

唐先生告诉记者,2025年4月4日,孩子入住江西省儿童医院心脏中心接受治疗,但情况未有好转,反之愈发严重。8日晚,主治医生建议孩子转院治疗。“我提出前往上海的医院进行治疗,并且让主治医生帮我联系救护车用于转运。”唐先生说。

8日晚上10点左右,一辆救护车停靠在江西省儿童医院等待出发前往上海,救护车内有两名身穿反光背心的司机,“其中一名司机和我确认了目的地医院信息以及小孩病情后,直接告诉我转运费用28000元。” 唐先生解释道,他的母亲曾询问司机收费依据,但两名司机都没有回答。由于情况紧急,他和家人并没有过多纠结费用,在上车前通过微信转账的形式向其中一名司机支付了14000元的预付款。

预付款转账记录。图源:受访者供图

9日凌晨5点,唐先生的孩子在救护车的运送下安全抵达上海,唐先生向另一名司机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两名司机全程未向唐先生开具发票或收据。

救护车抵达上海。图源:受访者供图

发生这件事情后,唐先生觉得这笔费用“有点离谱”,存在一定透明度不足的问题。“我不清楚这笔钱是医院收取还是由个人收取,其次我也不知道这辆救护车是不是属于江西省儿童医院。如果是民营机构的,为什么事先不告知我,也没有出示收费标准。这都是不合理的。”于是,唐先生向江西省卫健部门进行投诉。6月11日,江西省儿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联系到了唐先生,并解释事件情况。

“江西省儿童医院的解释是,负责运送我孩子的救护车属于一家名为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的民营综合性医院,属于正规机构。因为他们医院的救护车不能出省,120救护车无法转运我孩子这样带着呼吸机、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连夜转运,所以医生在考虑到各方面原因后,帮我们联系到了这辆救护车。院方否认这家公司与医院有任何关联。”对于院方的说法,唐先生并不认可,他认为,医院或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应该在转院前告知他收费依据,在产生疑问后,更应该及时作出合理解释。

16日下午,记者以病人家属身份致电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对于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我们没有车型的区分,救护车长途收费是13元每公里,另加医生出诊费以及其他设备使用费用,没有其他额外费用。”

而针对江西省儿童医院向唐先生解释的120救护车无法转运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因车上已经装满了各类仪器,他们现阶段的确无法承运携带呼吸机、ECMO这类仪器的病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唐先生所提到的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一家民营综合性医院。该医院曾多次被南昌市青山湖区医疗保障局予以行政处罚。

公司负责人冷某在得知记者来意后表示,对于唐先生一事,目前他并未收到相关消息。

记者也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获悉,目前院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具体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会向唐先生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双方事先谈妥了价钱,不存在欺诈

1、如果医生只是根据具体原因,帮忙联系这辆救护车,并且与这辆救护车没有任何关联,在上车之前,唐先生和两个司机也达成了共识,运费是28000元,双方构成合同关系,就应当各自履行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司机已经顺利将孩子送到目的地,他们已经履行了义务,那么唐先生就应当履行支付的义务。

2、由于上车之前,双方已经谈妥了价钱,并不存在欺诈,是双方的真实意思,那么这个民事行为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既然唐先生的真实意思,是同意28000元送孩子到目的地,那么他就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3、唐先生怀疑医生和这个救护车有关联,如果真的有关联,那么医生利用职务获得利益,就是违规行为了。

‌《医师法》第31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但是现在医生表明自己和这辆救护车没有关联,只是出于具体原因,帮忙联系而已,如果真是这样,医生不需要承担责任。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