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童趣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儿童亲子

2025兰州5区幼升小录取顺序!一年级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6-14 12:38:37  浏览量:2

家长们看过来

兰州小学报名政策公布中

政策比较长

今天兰宝给大家整理了

兰州五区小学录取顺序

兰州五区小学报名材料

一起来看

城关区

第一批次:城关区户籍儿童

入学条件及材料:按《兰州市城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申请在片区学校入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儿童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招生顺序:学校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③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地方烈士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

第二顺序:B类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儿童户口不在片区,但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

第四顺序:D类有户无房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市四区另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5年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除上述顺序类别之外,“房户不一致”的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的儿童,部分新建住宅区儿童,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城关区户籍儿童,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配方案,报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调配办法见附件5)。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入学条件及材料:随迁子女监护人应在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准备儿童户口簿等材料。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到达51%方可认定)或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招生顺序:学校根据学位空额,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2025年兰州市城关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地址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城关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地址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子认定。

第四顺序:I类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七里河区

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并确认招生顺序:

(一)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A类);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B类);

(三)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C类);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类);

(五)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E类)。

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一)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或网签过的购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有户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无房证明。

(二)本区乡镇特殊情况

因我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居住地小学已整合撤并,家长在七里河城区务工且户籍是本区乡镇整合撤并小学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儿童。

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区拆迁办签订的拆迁协议或当地学校整合撤并证明(学校整合撤并证明由当地中心校出具)。

(三)优抚政策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需提供:市双拥办或市教育局照顾政策文件和相关证件。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原籍本人户口簿原件、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等无效)、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含)之前。

安宁区

第一批次:安宁区户籍儿童

入学条件及材料:按照本《方案》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适龄儿童在甘肃省政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报名成功后,对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需准备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基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A类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为个人户口或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以上包括事业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第四顺序.D类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第五顺序.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5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儿童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除上述顺序类别之外,对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儿童;在填报热点学校按照招生顺序超出招生计划且落户时间较短的户籍儿童;房屋产权未达到30%以上的户籍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挂靠户(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为其他关系或非亲属关系等)、社会集体户、个人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安宁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非安宁区户籍儿童

入学条件及材料:适龄儿童在甘肃省政务网招生入学一件事报名成功后,对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需准备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前置条件)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F类有证有房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网点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H类 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租房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第四顺序:I类 有证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缴纳社会保险和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区属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指定入学。

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制定本校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各校方案于6月16日前将纸质签字盖章件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核备案,电子版同时上报,由区教育局导入招生系统向社会公布。

西固区

招生录取顺序

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规定批次排序(A,B,C,D,E,F,G,H)录取入学。学位过于紧张的学校,如果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容纳,则按适龄儿童成为该类别的时间先后排序入学。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招生类别、排序情况等,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主和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均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在片区内祖辈(三代以内)户籍上,户主和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辈(三代以内),且父母在兰州市城市四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入学儿童户籍在西固区但不在片区房产上。

第四顺序:D类有证有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片区内房产为监护人所有。

第五顺序:E类学校撤并及西固户籍进城务工儿童。指因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撤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且城区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监护人已在城区购房的,按C类购房所在片内学校报名入学。

第六顺序:F类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但监护人城市四区无房,暂时租住在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第七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第八顺序:H类其他类儿童。不属于上述类别,但仍申请在西固区入学的儿童。

入学报名提供材料

A、B、C、D类学生必须以房产所有人的信息注册报名,按要求注册后,注册人名下的户口和房产信息报名系统会自动提取并显示。(如果入学儿童的户口和房产所有人不在一起,则需要上传入学儿童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个人页和出生证。)

E、F、G、H必须用与入学儿童在同一户口上的监护人信息注册报名。按要求注册后,需上传租房合同、入学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D类和G类还必须上传入学儿童监护人一方的西固居住证。

红古区

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

A类-有房有户。房产证所有人和户主均为适龄儿童监护人,且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

B类-有户无房Ⅰ类。户主为适龄儿童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且在本片区有房,适龄儿童和其中至少一个监护人在这个户口本上,适龄儿童父母均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集体户除外)。

C类-有户无房Ⅱ类。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提供房产部门开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和租房协议。

【第三批次】有房无户。指户籍不在片区,住房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有房无户招录顺序按户籍所在地划分,先后顺序为:

D类-有房无户海石湾户籍;

E类-有房无户红古区户籍;

F类-有房无户兰州市户籍;

G类-有房无户甘肃省户籍;

H类-有房无户甘肃省外户籍。

【第四批次】无房无户。

I类-无房无户。指户籍和房产均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资料准备

今年报名系统充分联动公安、住建等部门信息,自动读取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及监护人房产信息。如系统填报时发现自动读取到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户籍信息有误时,可点击“不使用并手动填写”按钮,即可手动填写儿童或监护人的户籍信息,上传所需佐证并按系统提示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家长提供佐证材料应真实有效。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现场审核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在辖区的房产证明;无房人员需提供红古区无房证明;非本区户籍来红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或租房)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