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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0 14:05:45  浏览量:2

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学前教育招生秩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办法通告如下。

一、县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小班年龄段

1.招生计划及划片范围

2.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

招收对象年龄为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从第一顺序开始,依顺序招生,额满为止,在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下一顺序幼儿,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按照适龄幼儿的年龄由大至小进行录取)。多子女不能就读同一幼儿园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县教体局根据学位、班额等情况统筹安排在同一幼儿园入学。

第一批次:优待类。即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曾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户房生。在2025年5月31日以前(含5月31日),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在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次:户籍生。凡在2025年5月31日以前(含5月31日),取得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住房生。即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幼儿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5月31日之前在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其中,幼儿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幼儿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

(1)非招生范围内住房生,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2)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但适龄儿童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视为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购买二手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出让方的房产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

(4)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本顺序招生。

第五批次: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即法定监护人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暂住证)或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暂住证)。

(2)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3)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且目前实际经营。

第六批次: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幼儿。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有空余学位的新政幼儿园、嘉欣幼儿园、志翔幼儿园就读。若其余学校招录完上述五类学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报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申请就读本校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若无空余学位则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

(2)选择提供项:①优待生提供符合优待条件的证明;②住房生提供有效购房证明(房产证、商品房购房合同、公租房合同、廉租房合同等;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但未转户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月水电气发票及出让方的房产证等能证明实际购买的有效材料);③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须提供在招生范围的居住证(暂住证),或提供在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提供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等。

4.报名登记流程

(1)报名时间。6月10日至6月30日。

(2)报名办法。

注意:升招系统中,共设置6个批次,每个学生只能在符合条件的批次中申报(不需要每个批次均申报),其中,每个批次只能申报一所学校。

(3)网上审核。7月1日至7月2日,对申报学位的适龄儿童按批次顺序进行审核(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审核下一批次学生),对不合格的予以驳回。

(4)现场审核。7月3日至7月4日,网上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到对应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合格的报县教体局确认为本校拟招生对象,具体审核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

其中,6月23日至6月27日,优待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体局教育股审核;

(5)网上录取。7月5日至7月31日,对现场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

(6)调剂录取。7月6日至7月31日,未取得学位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县城幼儿园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

5.招生名单公示

8月1日前,各幼儿园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6.报到入学时间

8月31日前,小班新生家长到所录取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领取入学证书时间和方式由招生学校确定。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凭预防接种证提前到预防接种单位或县疾控中心开具)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

(二)插班幼儿入学

招收对象年龄为4—6岁(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1.城区公办幼儿园中、大班在空余学位的条件下面向县内外招收符合条件的插班幼儿。

2.插班幼儿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核后实施,其报名时间和方式自主确定。

3.插班幼儿报名时应提供户口簿和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其中学籍基本信息表应由各相关幼儿园审核同意并签具意见。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附设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顺序

小班年龄段招收对象为年满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中、大班年龄段招收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从第一顺序开始,依顺序招生,额满为止,在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下一顺序幼儿,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按照适龄幼儿的年龄由大至小进行录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家长可提出申请绑定录取,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多子女不能就读同一幼儿园的,家长可提出申请,县教体局根据学位、班额等情况统筹安排在同一幼儿园入学。

各划片学校按设置的批次顺序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按照适龄幼儿的年龄由大至小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优待类。即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曾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户籍生。具体招生条件参照县城城区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批次:住房生。幼儿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在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幼儿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屋但未转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幼儿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

第四批次:流动人口子女。即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居住或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和因校点布局调整分流需就读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名期间,适龄幼儿家长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册、登记、存档:

1.必须提供项: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

2.选择提供项:①优待生提供符合优待条件的证明;②住房生提供有效购房证明;③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须提供在招生范围内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或提供在招生范围内的单位工作证明和近6个月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或提供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实际营业证明等。

(三)报名登记流程

1.网上报名及初审。

2.报名时间

6月10日至6月30日,监护人网上申报学位(其中,自愿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学生可以申报民办幼儿园学位);

7月1日至7月2日,审核拟就读公办学校的申报信息;

7月3日至7月5日,现场审核。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

7月6日至7月31日,调剂录取,未取得学位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含县外申请就读我县的异地就读学生)申报空余学位参与调剂录取。

(四)招生名单公示

8月1日前,各幼儿园在校门口集中公示通过审核确认的本校拟招生名单,对有举报的进行重新核实。经核实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报到入学时间

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须同时提供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录取学校入学就读。

三、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招收对象年龄为3—6岁(2019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身心健康、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流程

1.网上报名及初审。

2.报名时间

6月10日至7月15日,监护人网上申报民办幼儿园学位;

7月15日至7月23日,审核拟就读民办学校的申报信息;

7月23日至7月31日,对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学位。

(三)报到入学时间

四、注意事项

(一)学生家长所填信息和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三)申报学位前,必须认真比对招生条件,填报后不得随意改动;学位申请成功并确认后,不得再向其他幼儿园重复申请学位。

(四)报名前,请家长认真阅读所要填报的幼儿园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办学情况及收费标准。学生一经报名,视为已经理解并接受其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

五、招生咨询电话

(一)城南片区

宏德幼儿园席老师:18148119901

(二)城北片区

渔田幼儿园严老师:15882688451

(三)金城片区

金城幼儿园熊老师:15928536915

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