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万国威:破解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五个难点
发布时间:2025-06-04 12:15:53 浏览量:2
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是深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也是切实提升老龄化少子化背景下人口素质的关键抓手,是必须不打折扣、坚定落实的重点民生保障事务。
今年4月17日,《中国民政》杂志社主办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理论研究与宣传座谈会在江苏省昆山市召开。来自江苏、山西、辽宁等12个省份民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儿童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了各地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思路,研究探讨破解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难题,为扎实推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言献策。《中国民政》杂志特别编发专题报道,供各地参考借鉴。今日荐读的是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万国威的《破解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五个难点》。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既是区域人口增减分化背景下健全人口发展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关键举措,也是各级民政部门兜牢守稳民生保障底线和促进人口合理聚集、有序流动的职责所在。自2024年8月民政部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坚定履责、稳步推进,在基层民政服务力量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将我国近千万规模的流动儿童有序纳入到官方保障体系中,蹄疾步稳地夯实了儿童福利制度,为国家体系性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由于政策落地时间较短,我们观察到各地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推进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定的痛点、堵点,民政部门需要在明确使命任务、强化协调联动、推进机构改革、夯实基层队伍、增强数智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优化机制,持续落实好下一阶段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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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使命任务
关键在于防范两种倾向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需要兼顾国家的宏观决策部署与民政部门的可承受能力,既应当清楚地认识到该工作是缓解我国现阶段人口分布与结构问题的重要手段,也应当根据基层民政服务队伍的实际处境和状况来合理设置政策目标。因此,在实践中既要深化对于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认识,疏导化解少数民政干部的畏难、推诿甚至抵触情绪,确保流动儿童基础信息数据摸排详实准确;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此项工作仍然应当主要坚持兜底性和基础性原则不动摇,仍然应当以困境流动儿童作为核心服务对象、以《方案》附件《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公共服务基础清单》为依据来设计地方政策。民政部门应当秉承“刚性约束、规范管理、区域统筹”的基本方针来推进政策落地,避免全国范围内流动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与标准差异过大。特别要重点防范部分地区过大范围、过高标准的开展流动儿童相关服务并配以宣传,这可能会对全国人口合理聚集与有序流动造成不利影响。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一文中所强调的:“可以允许一定时期内存在区域间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但不能动摇统一制度的目标,不能自行其是、搞变通。”
02
强化协调联动
关键在于增进牵头意识
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等民政部门主管业务,也与社会保险、就业、教育、医疗等非民政部门所辖业务密切关联,其本身是涵盖多类型、多样态的一揽子政策组合工具,需要多部门协调联动。实践中,部门牵头问题是当前各地民政部门的普遍困扰,特别是随着地方未保委的调整,该问题在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领域持续发酵,少量地区、少数干部对于民政部门是否应当牵头来开展协调议事还存在困惑。要清晰地认识到,国家治理的根本逻辑在于“权责一致”,民政部门既然是该事务的责任部门,其牵头协调权力也必然会回归于此。各地民政部门应当增强对流动儿童协调议事牵头工作的重视度与主动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依托各地党政领导小组处理好部门会商事务,在暂时由政法委、妇联等部门牵头的地区,民政部门也应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来推动部门协调,不能在思想上对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牵头协调工作存在任何麻痹、侥幸与放任心态。民政部门也需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从长期看要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法的立法进程,从源头上解决协调议事牵头权的问题;二是短期内要强化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引导,利用《中国民政》等媒体平台以及高规格民政会议等契机来提升地方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的认可度和重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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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机构改革
关键在于做实未保中心
当前,各地在儿童福利领域缺乏抓手的关键原因在于缺乏强有力的县域层面的支撑机构,这使得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部分措施如“临时与长期监护”、“强制剥夺监护权”等难以有效落实。事实上,民政部在2021年就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在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规定了其临时监护、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政策宣讲、服务指导等七项主要职责。但实践中,有相当多地方县级未保中心没有按照文件精神建立,这一方面使“县级未保中心―乡镇未保站―村居儿童之家”的纵向管理机制未能理顺,另一方面则使政府购买的驻站社工无法长期化、专职化。未来,民政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点疏通县级未保中心长期未能做实的堵点,着重发挥其案件转介、监护安置、服务支持等三项最关键的职能,利用未保中心来实现专业社工长期驻站,为个案服务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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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层队伍
关键在于分流岗位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基层民政服务队伍的建设,在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之际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抓住了当前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的最大痛点。各地民政部门在实践中多采取制定基础服务清单与标准的方式来夯实基层儿童福利队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谁来服务”、“为谁服务”、“怎么服务”等问题,但却因专业性要求过高而使村(居)儿童主任面临难以完成任务的窘境。基础服务清单与标准的制定固然有意义,但其前提条件是一线服务人员必须要根据目标任务实现岗位分流,即兼职为主、综合素质相对欠缺的村(居)儿童主任在任务分配上要以发现报告、摸底排查、信息统计等简单的基础性工作为主,而专职程度更高、专业素质更佳的儿童督导员和驻站社工则应主要开展个案服务、监护评估、部门会商等相对复杂的服务工作,并分别施予目标、种类以及强度不同的底线要求与专门培训。民政部门还要高度重视基层儿童服务人员流失的问题,重视稳定一线服务人员的岗位预期、职业发展预期并开展行之有效的情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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