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两地发布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10:21:51 浏览量:2
天水市麦积区2025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招生入学长效机制,让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助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天水市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天水市麦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招生服务片区,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招生以划片招生、登记入学为主;初中招生以对口划拨、对口直升入学为主,兼顾学生家庭住址和户籍变动。
(二)坚持“两个一致”的原则
学生户籍应与监护人户籍相一致,户籍应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严禁挂靠户籍或持虚假户籍、居住证明择校。全面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切实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及省市关于加强招生管理工作的纪律要求,积极实施“阳光招生”。畅通家校沟通交流渠道,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坚持全纳平等原则
注重教育公平,全力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特困家庭少年、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经麦积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开展送教上门,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麦积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包括进城务工和经商)适龄随迁子女,严禁招收未到龄儿童入学。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必须持有居住证方可申请学位,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同迁入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鼓励学位充足的学校探索实行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政策。
(二)初中阶段
凡本区2025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区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初中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三、服务片区划分
(一)小学
1.桥南小学:东片区(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石佛路以西、兴陇路以南、羲皇大道以北、埠南路以东的适龄儿童);西片区(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埠南路以西、建材市场北墙以北,高速公路辅道以南、甘肃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以东的适龄儿童)
2.天润学校:北片区(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埠南路以西、建材市场正门以南、天水卷烟厂库房以东、羲皇大道以北的适龄儿童);南片区(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陇林路以西、羲皇大道以南、甘肃成纪生物有限公司以东、利德汽配城以北以及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余刘湾村的适龄儿童)。
3.龙园小学本部: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石佛路以东、羲皇大道以北、兴陇路以南、颍川河西路以西的适龄儿童。
颖川分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造纸厂以西,啤酒厂桥头以东,以及原造纸厂家属区、公园佳苑小区、七四五二小区、瑞馨苑小区、听泉小镇小区的适龄儿童。
4.道南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东环路以西、成纪大道东路以北、铁路以南、渭水园以东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5.区府路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前进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府路西延段立交桥以东及吕家村(部分)的适龄儿童。
6.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前进路以东、铁路以北、粮食转运站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道北街道办事处所辖育才社区、寨子社区、道北社区和何家村、吕家村(部分)以及社棠镇税湾村、柳沟村。
7.天成学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天风路以东、社棠路以南、成纪大道东路以北、社棠路与成纪大道东路交汇处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北道埠街道办事处所辖下曲社区、工业园社区、成纪社区。
8.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招收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职工子弟中的适龄儿童以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9.马跑泉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羲皇大道以南、陇林路以东、胡王村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马跑泉镇胡王村、黑王村、马跑泉村及附近适龄儿童。
10.开发区学校:招收开发区入园企业职工子女、户籍及居住地在开发新居及上河郡小区的适龄儿童。
11.农村各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本镇、村的适龄儿童。
(二)初中
1.龙园中学: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桥南小学、龙园小学、团庄小学、大沟小学、颖川小学、崖湾小学、大柳树小学、龙槐小学 2025 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桥南小学、龙园小学、团庄小学、大沟小学、颖川小学、崖湾小学,大柳树小学、龙槐小学招生片区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
2.天润学校: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天润学校、马跑泉中心小学、花牛镇花牛小学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天润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
3.市七中: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区府路小学、实验小学、道南小学、社棠镇半山小学和东郭小学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道北街道办事处和北道埠街道办事处(不含下曲社区、工业园社区)以及社棠镇半山村、税湾村、东山村、郭坪村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
4.天成学校: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天成学校和社棠镇下曲小学 2025 届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天成学校小学部招生片区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
5.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招收本校小学2025届毕业生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6.渭滨中学初中部: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花牛镇渭峡小学2025 届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花牛镇峡口村,靳家庄、水眼村、吴庄村、沽沱村和双龙嘉园小区、保利上河雅颂小区、悦榕湾小区、成纪新家园、光恒·璞悦小区的 2025届小学毕业生。
7.开发区学校:招收本校 2025 届小学毕业生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开发新居及上河郡小区的 2025 届小学毕业生。8.农村初中: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本乡镇内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时间
(一)小学
1、6月27日前,各小学完成 2025 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及住址信息核查,上报对口划拨花名册。
2、7月10日前,城区小学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完成批复和备案
3、7月10日至7月25日,城区小学组织片内常住适龄儿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录“甘肃省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入学登记,农村学校对片内常住适龄儿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摸底,将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上报至区教育局统一在“甘肃省中小学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入学登记。
4、8月8日前,学校完成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并汇总上报区教育局。同时,要与公安部门衔接,进行适龄人口数据比对,对未按时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要查明原因并做好分类处置。
5、8月15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审查,安排学校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6、10月17日前,各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二)初中
1、7月10日前,学校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完成批复和备案。
2、7月21日前,学校对招生片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初中入学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并上报区教育局。
3、8月1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小学毕业生对口划拨方案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核查,安排学校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4、10月17日前,各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七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五、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及招生顺序
(一)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各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全面清理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要求学生提供。
常住适龄儿童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户主不是父母或监护人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
2.房产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还需提供麦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公共集体户或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需提供麦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
3.就读七年级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卡。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父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所载地址与实际住所保持一致。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4.就读七年级学生还应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卡。
(二)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常住适龄儿童
第一顺序:A 类 有房产有户籍儿童。①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片区内住宅类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②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住宅类房产所有人为祖父母。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
第二顺序:B 类 有户籍住公租房、廉租房儿童。①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在片区内公租房、租房;②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祖父母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 类 有户籍无房产儿童。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且在片区内租住,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
第四顺序:D 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等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第五顺序:E类 有房产无户籍儿童。包括:监护人已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但户籍关系未及时迁转
第二批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审核登记,并根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排序,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全部录取,则按排序情况依次录取,未录取部分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六、几点说明
(一)为有效遏制“择校热”现象,落实好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消除大班额的各项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服务片区进行招生,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接收学生跨片区择校就读,且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非起始年级班额达到 55 人的,不得再接收插班生。
(二)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须按《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延缓入学审批手续,缓学期满后应当及时申请入学。麦积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批准备案。麦积区外户籍适龄儿童需联系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荣誉证书或艺术等级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
(四)为有效杜绝人户分离、“空挂户”等情形对招生工作带来的影响,各学校要积极加强与属地政府、公安、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对招生资料的审核力度,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 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股等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及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入学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确、相互协作,责任到人,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招生入学,推进依法办学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的要求,规范招生和入学行为。禁止学校违规宣传、乱拉生源、提前招生和拒绝接收本服务片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等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班额,科学均衡编班,合理配置师资,严禁学校分设重点班和尖子班,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三)强化控辍保学,提高巩固水平
认真落实《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随班就读,对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强化“小升初”招生工作管理,坚决避免“小升初”过程中出现学生流失对未按时到初中学校报到就读的学生,对口招生初中要积极与对应小学衔接,逐人核实未报到的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学生按时报到就读。对往年已办理缓学手续的适龄儿童,各相关学校要及时和学生家长沟通,督促家长及时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四)加强宣传引导,严肃招生纪律
加大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及时公示招生片区、招生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资料、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要切实加强对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的就学预期,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对发现在招生入学过程中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和个人,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内所有评优资格。
联系电话:0938-2726511
附件:1.麦积区 2025 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
2.麦积区 2025 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位申请汇总表
3.麦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甘谷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依据《天水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天教基发〔2025〕5号)》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适龄一年级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城区小学招生应确保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原则上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服务片区划分,统筹安排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严控班额原则。严格按照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的标准控制班额,确定招生计划。
(四)户房一致优先原则。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依次招收城区户房一致、户房分离(户籍优先)、有房无户新生(以实际入住为依据)、“无房无户”人员子女,按有关政策统筹安排。
二、招生对象
符合小学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即2019年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县教育局申请备案,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类别划分
A类:“户房一致”的新生,即新生属城区户籍,且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房产信息完全在同一处的;或新生属城区户籍,本人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2025年2月底前迁入的,下同),且户籍信息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房产信息完全在同一处的。
B类:“有户无房”的新生,即新生属城区户籍,但户籍与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城区房产信息不在同一处的;或新生属城区户籍,但其父母和新生本人均无城区房产的。
C类:“有房无户”的新生,即新生属非城区户籍,但其父母或新生本人具有城区相应学校服务片区固定房产的。
D类:“无房无户”的新生,即新生属非城区户籍,且其父母或新生本人或相关监护人无城区固定房产的城区幼儿园毕业生。
E类:符合优抚政策的新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
四、服务片区
1.“户房一致”“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的新生片区划分。
柳湖小学招生区域:康庄路以南,新城路以东,像山中路以北,新城南路以东,冀城路、模范村以西等区域。
南街小学招生区域:像山中路以南,南环路以北,车场街以东,井绳庄以西等区域(含东关村3—4组,西关村5—6组)。
富强路小学招生区域:南滨河路以南,康庄路以北,西环路以东,三义丽景小区巷以西等区域。
西关小学招生区域:山货市、马家庄以南,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新城路、车场街以西等区域。
柳汁小学招生区域:康庄路以南,新城路以西,山货市、马家庄以北,西环路以东,新城路以西等区域。
冀城路小学招生区域:南滨河路以南,康庄路以北、南湾村以北,东渊庄以西,颐年新居小区巷以东等区域。
杨场小学招生区域:南湾村、南滨河路以南,渭川东路以北,冀城路以东,魏家庄以西等区域。
新兴小学招生区域:新兴镇政府以南、铁路以北、姚庄张家巷以西、令甲村以东等区域。
西城区九年制学校招生区域:白云村委以北、西环路以西、滨河南路以南、杨赵路以东等区域。
姚庄小学招生区域:姚庄村(铁路以南、滨河路以北)、半屲村、卢家山村、孙家坪等区域。
谢家小学招生区域:甘麦公路以北,迎宾路以东、谢家村北以南,谢家村西以东,散渡河以西等区域。
2.“无房无户”的新生按以下规定安排就读。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经资料审查合格后,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就读。
(2)其他人员子女按照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核定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招生数,通过抽签等形式确定就读学校。未抽到学位或不愿意接受安排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资料审核
根据《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小学入学招生通过全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资料审核由各学校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招生入学所需资料清单为:
1.“户房一致”的新生: 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片区内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如提供的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佐证材料,则新生本人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户房分离”的新生:(1)“有户无房”:如户籍在片区内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2)“有房无户”:如片区内有固定房产的,需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房产证,或经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缴费凭证)以及水电、物业等费用的缴费收据。如新生本人和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庭户口簿(新生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和房产佐证材料。
3.“无房无户”的新生:(1)经商人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2024年12月底前由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商铺租赁合同等材料。(2)务工人员:提供家庭户口簿、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合同或证明,以及购买的社会保险等相关资料凭证。
4.符合优抚政策的新生: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照顾文件和证件。
六、工作步骤
1.集中宣传(5月下旬—6月上旬):在甘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甘谷县2025年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并分层召开家长会进行集中宣传。
2.全面摸排(7月中旬):城区公民办幼儿园大班就读学生(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家长注册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进入甘肃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并通过政务数据比对自动提取户籍、住房、社保等信息,完成入学申请资料的提交。同时,组织学校工作人员对无法提供完整佐证资料的个别家庭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走访核查。
3.发放通知(7月下旬):按照工作程序对甘肃省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4.入学报到(8月下旬):新生报到时间以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或招生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甘谷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