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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拍照就是违法?学前教育法实施后,孩子的照片到底怎么拍

发布时间:2025-06-02 17:11:01  浏览量:6

一张照片引发的法律风险,正在成为全国幼儿园面临的新课题。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幼儿园及教职工处理儿童个人信息,需经家长同意。

消息一出,立即在幼教圈和家长群体中引发热议。有传言称:“幼儿园不能再给孩子拍照了,拍了就是违法,即便与家长签订肖像使用协议也无效”

这种说法在学前教育法讨论阶段就已存在,在确定实施日期后更是引发了诸多讨论

法律并没有完全禁止幼儿园给孩子拍照,而是划定了明确的行为边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1。而学前儿童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肖像权由监护人代为行使。

《学前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进一步强调,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1。幼儿肖像作为其个人信息的一部分,同样适用此规定。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拍不拍”,而在于“怎么用”:

如果幼儿园未经父母同意擅自拍摄孩子照片,无论用于商业宣传还是其他非合法用途,都可能构成对幼儿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幼儿园基于教育教学研究、园内活动展示等合法目的拍摄,且在拍摄前与家长充分沟通并征得明确同意,则不构成违法

网络上有一种观点认为“肖像授权书在学前教育法面前无效”,这种说法过于片面。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家长与幼儿园签订的肖像使用协议,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肖像使用的范围、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幼儿园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幼儿肖像,不得超越约定范围和期限,不得将幼儿肖像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商业目的等。

三、安全拍照:幼儿园应该怎么做?

1. 规范授权流程

• 采用标准化的《幼儿肖像权使用协议》,明确使用目的、期限和地域限制

• 清晰界定使用场景(园内展示/宣传材料/学术研究)和使用媒介(官网/公众号/海报)。

• 保障家长权利:家长可随时提出使用限制或撤回授权,幼儿园需积极配合。

2. 加强内部管理

• 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对肖像授权书及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妥善保管

• 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杜绝在朋友圈、抖音等平台随意发布儿童照片。

• 使用图片管理软件添加水印,注明照片来源和使用限制。

3. 外部合作约束

• 督导、参观者等园外人员拍摄前需签署保密协议

• 与摄影机构、广告公司等第三方合作时,签订详细合同,明确肖像使用权限及违约责任

四、家长维权:发现侵权怎么办?

当发现孩子的肖像被滥用时,家长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侵权方沟通,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删除照片

2. 向平台投诉或进行举报

3. 收集证据(侵权图片、截图或录像等)

4. 必要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往往建立在一张张记录孩子成长的笑脸上。学前教育法实施后,南京某幼儿园园长徐莉在组织游戏活动时更加谨慎:“教师在游戏中扮演引导者、支持者角色,要善于和幼儿聊天,站在幼儿经验的原点上帮助建立学习能力。”

法律不是要切断这份温暖的记录,而是为孩子的权益筑起安全围栏。当教师举起的相机有了家长的知情同意,当朋友圈里的可爱照片经过筛选授权,当商业利益不再裹挟纯真笑容,我们才能给孩子一个真正安全的成长环境。

您认为幼儿园还能自由拍摄孩子的活动照片吗?您会签署肖像权使用协议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