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 交警送上安全“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5-06-01 22:13:58 浏览量:19
“六一”儿童节到来,在这个童趣满满的日子里,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家长,关注儿童出行安全,远离交通事故伤害,是送给孩子们最好的节日礼物。
日常带娃出行时,无论是驾车、骑车还是走路,都应了解并重视潜在的各种交通安全隐患,家长先做到“知危险”,提升自身交通安全隐患意识,才能更好地教导和保护孩子,做到“会避险”,为孩子们守住安全出行防线,从源头远离交通事故隐患,平安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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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出行:勿让车筐、“加座”成危险“c位”
个别家长骑行共享单车时,让三四岁左右大的幼儿坐在车筐里,这种图方便的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孩子在无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坐进深度有限的筐内,遇到急刹车等情况,极易把孩子甩出去。
不仅车筐坐娃,还有部分家长为图方便,在共享单车上私装木板当“儿童座椅”、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摆放塑料小板凳,给孩子“加座”。出于安全性考虑,普通的共享单车并不具备驮带儿童的条件,私自“加座”影响骑行平衡,孩子身体也妨碍家长视线观察,遇紧急情况更无法及时采取措施。
电动自行车“加座”除影响骑行平衡外,孩子坐在家长身前,头部刚好与车把手处齐平,加速或急刹车时,惯性作用下,头易直接撞上车前部的硬物,车钥匙也可能戳伤眼睛。此外,有些孩子在乘坐电动自行车时易出现“倒坐车、一车驮俩、不戴头盔”等危险动作,同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已满18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乘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行经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或者陡坡等危险路段时应当下车推行。同时,电动自行车载人必须是后座载人,且骑乘人员均应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带娃出行时,应做到“载一孩”“全戴头盔”“正向端坐”,“车筐坐娃”“加座”的情况坚决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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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出行:“坐姿”不对易“坑娃”
有些家长乘车出行时,习惯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将几个月大的婴儿或者一两岁的幼儿抱在怀中,认为自己抱着孩子乘车,孩子舒服还安全,其实这种行为存在危险至极。怀抱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怀中的孩子就是家长的“安全气囊”,孩子的安全毫无保障。
此外,还有家长将玩具、零食搬上车,一些玩具材质较硬,遇车辆急刹时增加了孩子撞击时受伤的风险。在车内吃东西,车辆转弯、颠簸、刹车时,很可能导致食物阻塞孩子呼吸道引发窒息。
夏季已至,有的孩子出于好奇贪玩或是贪图凉快,将胳膊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还有的孩子站在座位上,将身体从打开的天窗探出,这都是非常危险的。
👮交警提示:《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儿童乘坐汽车时,需要根据儿童身体生长不同时期的身高、体重和年龄,分四个阶段选用安全座椅、增高垫或者安全带来保护儿童乘客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到车外,不得跳车。孩子将身体伸出天窗不仅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家长也应当提升交通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玩具、零食等带到车内,给孩子出行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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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出行:牵好孩子勿失控
家长带孩子步行外出时,有些家长跟孩子“一前一后”分开走,家长跟在后面,孩子或是跑着,或是骑着儿童自行车,独自走在家长前面。殊不知,这样“一前一后”分开走暗藏着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提示:孩子年龄较小、活泼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较弱,缺乏预见危险的能力。而家长,特别是上了年纪的“四老”带孩子外出,不要让孩子独自走在前面,不要觉得孩子就在眼前自己能看护好,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即使几米的距离也来不及跑上前阻止。带年龄较小的孩子外出时,家长一定要紧握住孩子的手腕,因为他们很容易挣脱,而握住孩子的手腕才不易挣脱,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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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大意把孩子单独留车内
夏季千万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车内,密闭车内气温飙升,孩子易出现缺氧、脱水昏迷,甚至窒息死亡。如果在汽车怠速状态下开着空调,车内空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会急速上升,一氧化碳中毒同样会导致头痛、恶心,虚脱,甚至死亡。
👮交警提示:家长应尽量避免出现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的情况,即便短暂离开也不要单独留下孩子。如果孩子不慎被困车内,家长应保持镇定,通过沟通让孩子保持情绪稳定,引导孩子自行从车内开门。
若短时间内无法打开车门,切记不要犹豫,果断砸窗,孩子被救出车外后及时对孩子做一些散热、补水等措施。如果孩子有昏迷情况,要立即送医。
此外,家长还应教年龄稍大的孩子一些自救办法。首先,告诉孩子不要随便按车上按钮,以免将自己锁在车内。其次,让孩子学会开车门,如果是电子车锁或孩子太小,无法打开车门,教孩子按车喇叭或开双闪灯引起他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