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庆“六一”儿童节 医保伴您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5-06-01 09:00:00 浏览量:2
欢庆六一儿童节
儿童是国家发展的希望
关爱儿童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心
医疗保障政策为儿童健康成长
筑起医疗保障防护线
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接下来
为您介绍一下我市儿童医保政策
01
儿童如何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儿童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
1.本市户籍新生儿、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中、小学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以及幼儿园、托儿所儿童;
3.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的学龄前子女(含新生儿);
4.持我市居民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儿童。
5.出生180天内持《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
儿童参保缴费方式
1.新参保人员可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有关资料向户籍、居住地、学校所在地或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向征收服务机构一次性缴纳参保年度全年的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期一般为每年9至12月)。
2.孕程婴儿在孕期满24周后,可由母亲申请参加新生儿预参保,申请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的“新生儿预参保”事项提交办理申请,成功办理后生成《新生儿预参保登记表》供下载打印。在税务缴费渠道完成缴费手续后,新生儿出院时可凭登记表直接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疗费用结算服务。
3.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享受跨年待遇的,应同时缴纳两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6个月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4.根据省最新政策,自2025年起,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一般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参保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除新生儿等特殊人群外,将在缴费成功后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
参保缴费标准
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26元。
02
儿童参加我市居民医保后可享受的待遇
儿童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享受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病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