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本站为童趣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儿童亲子

最高法:拐卖儿童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

发布时间:2025-05-30 11:12:19  浏览量:3

中新经纬5月30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30日介绍未成年人审判工作(1978-2024年),其中表示,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

最高法表示,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一)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对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对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判处刑罚直至死刑,绝不姑息。

湖南、海南、重庆、四川、新疆等地法院与相关单位联合,统一部署开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明确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坚决从重打击。对拐卖9名儿童的张某平、周某平、拐卖17名儿童的余某英等“人贩子”,对“姐弟坠亡案”的张某、叶某尘,对假借恋爱性侵多名幼女的倪某群,对线上“隔空猥亵”线下威逼强奸的王某山、孙某昌等,依法判处死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鲜明立场。

(二)依法落实从业禁止

对利用职业便利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判处从业禁止,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细化判处从业禁止的标准,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和衔接要求。

意见发布当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王某猥亵儿童案,首次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员工宣告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在某劳动争议案件中,因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人民法院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

人民法院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度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实体权益、诉讼权利、隐私保护和心理健康等问题。在赔偿问题上,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期的特点,合理确定损害赔偿范围和数额。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知情权和诉讼参与权,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经济困难被害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强化未成年被害人隐私保护,积极参与“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作证特殊保护机制,创设“双面镜”、远程作证、视频连线等作证方式,减少未成年被害人直接面对被告人的负面压力,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二次伤害。对心理出现异常尤其是受到性侵害的被害人,积极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走出阴霾。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相关单位发起“青葵守护行动”,通过“资金救助+立体帮扶”的模式,共同关爱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罗某故意杀人案,通过部门联动从监护责任落实、经济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方面对失亲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方位保护,取得良好成效。

(四)推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治理

人民法院积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源头预防。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联合共建“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纳入强奸罪等13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以便查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21年创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观察员”制度,通过选聘具有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知识或者从业经验的观察员“上岗”,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未成年人权益观察。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结合审理性侵幼女案件发现的问题,向当地教育局发送司法建议,推动加强中小学生性安全教育,提升网络安全意识,规范幼儿园保安的录用、管理工作。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总结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高发原因及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帮助低龄儿童防范性侵,构思并绘制了公益绘本《你可以说“不可以”》,通过系列形象生动的体验式插图内容,助力3-8岁低龄儿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联合相关单位召开河南省促进旅馆业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座谈会,通报经营性住宿场所发生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指出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存在身份查验不严格、未询问监护人、未核实登记同住人员身份、安全巡视不到位、访客管理松散、未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问题。

最高法表示,在各地党委领导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比如,曾一度高发的拐卖儿童犯罪,自1992年以来,除1997至2000年出现短暂反弹之外,其余年份一直呈下降趋势。其中,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