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残疾儿童福利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12 17:45:47 浏览量:2
《意见》明确,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儿童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意见》提出,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强化早期筛查、干预和康复。优化残疾儿童康复设施布局,加强康复救助定点机构管理,保障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加强资源共享和协作支持。
《意见》强调,全面推进残疾儿童融合教育。推动各地规范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按规定落实特殊教育经费。
《意见》明确,支持国内家庭收养残疾孤儿,残疾孤儿被收养后延续享受相关保障政策。有效发挥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中的优势作用。
《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六大体系建设
一要夯实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加大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优化基本生活保障方式,丰富基本生活保障内容,构建“物质+服务”多元保障格局。
二要优化医疗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细化医疗救助措施,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三要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保障困境儿童均等接受教育服务,加强特殊教育服务,完善教育帮扶措施。
四要构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开展心理健康监测评估,及早发现困境儿童心理行为异常情况,及时高效转诊帮扶。
五要筑牢人身安全保护体系,防范打击侵害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遭受侵害的困境儿童加强救助保护措施,同时,积极预防困境儿童不良行为。
六要健全法定监护责任体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国家监护制度,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监护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