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不打小孩日”,检察官想和您聊聊“爱的边界”
发布时间:2025-05-06 21:30:07 浏览量: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是否曾在孩子闯祸时忍不住扬起手掌?是否觉得“打一顿长记性”是最直接的教育方式?今天是4月30日——“国际不打小孩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小龙侠护苗工作室的成员们想与您探讨:体罚不是教育,甚至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打孩子
法律真的不允许!
许多家长误以为“打孩子是家务事”,但法律早已明确划出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体罚的伤害
远比想象的更深远
01
身体创伤:暴力可能导致孩子骨折、脏器损伤,甚至出现像某地4岁女童被母亲虐打致死的悲剧。
02
心理阴影:长期被打骂的孩子易自卑、焦虑,长大后更可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03
法律代价:轻则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重则撤销监护资格。
“智慧管教”指南
01
暂停情绪,再解决问题:怒火上头时,试试“10秒冷静法”:深呼吸10次,或暂时离开现场,避免冲动行为。
02
用规则代替巴掌: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守则,例如“每天玩手机不超过1小时”,违规则取消次日娱乐时间,让孩子理解“责任与后果”。
03
倾听比训斥更有力量:蹲下身子问孩子:“你为什么会这样做?需要爸爸妈妈怎么帮你?” 平等对话比责骂更有效。
04
善用“鼓励式教育”:一句“我看到你主动收拾玩具了,真棒!”,比“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多听话”更能激发自信。
法律是底线
更是守护的盾牌
如果您在教育中感到无助请记住:
监护资格撤销≠逃避责任:即使因暴力被撤销监护权,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法律绝不允许“甩包袱”。
社会支持无处不在:社区家长学校、妇联心理咨询、检察机关“一站式”救助机制,都是您的后盾。
举报是保护,不是背叛:若发现身边孩子遭受暴力,请立即拨打110或通过“未成年人保护热线”0728-6295261举报,您的一个电话可能拯救一个生命。
最后,检察官的心里话:
孩子的成长没有重播键,每一道伤痕都可能成为一生的烙印。
今天,让我们共同承诺:放下手掌,用尊重与规则浇灌成长。
愿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自由奔跑,
愿每段亲子关系都流淌着理解与温暖。
——守护童年的未检检察官
来源:潜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