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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速递】北辰区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更新时间:2025-04-22 15:21  浏览量:4

一、2025年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报名是什么时间?

答:按照全市统一安排,2025年小学入学登记方式有两种。一是线下到校现场报名登记,家长携带学校招生简章要求的材料到校报名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二是通过“津心办”APP线上报名登记,在延续线下到校报名方式以外,我市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线上报名,适龄儿童家长可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中进入教育入学场景,实现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日~5月25日。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凡报名民办小学的,务必先进行公办小学报名。“津心办”APP只进行公办小学报名,各民办小学具体报名方式请关注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

二、2025年北辰区小学招生入学年龄要求是多少?

答: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于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向户籍所属学区片小学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2025年北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条件是什么?

答: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采取线上或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中,房屋产权为共有产权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比例不低于51%的产权所有人子女安排入学。学生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因拆迁且未还迁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无法实现“人户统一”,须先在户籍地所属小学办理登记手续,向登记校提出在实际居住地附近学校就读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本市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2025年北辰区民办小学有哪几所?招生方式是什么?

答:北辰区现有民办学校2所,分别是天津光华外国语学校和天津市北辰区正心华育学校。招生时间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需要注意的是,天津市北辰区正心华育学校正在履行变更程序,该校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招生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民办学校。

六、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如何报名入学?

答:2025年4月已经在本区小学预约登记且审核通过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公办小学就读,具体报到事宜由接收学校负责通知。各接收学校做好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证件材料核验,核验通过后,办理入学手续。

七、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本区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八、2025年招生优抚对象入学有哪些优待政策?

答:推行使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九、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十、如何加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答:为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区教育局成立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区教育局将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政策咨询、工作监督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复审:韩冰冰

终审:王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