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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死刑!拐卖儿童死刑!重典之下对犯罪究竟是遏制还是推动?

更新时间:2025-04-13 20:36  浏览量:3

在现实中,有一些罪名甚至比故意杀人罪还要让人憎恨,比如强奸罪、拐卖儿童罪等等。每每提起这些罪名,身边总有很多人义愤填膺,甚至有人说对犯这种罪的人,无论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都应该直接判处死刑,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遏制这些恶性犯罪的发生。

我听到这个观点后比较感兴趣,也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网友们的看法,让我没想到的是网友们对这种说法讨论也非常激烈,两个阵营泾渭分明,有人认为这么做确实可以有效的预防犯罪,但同时也有人认为这样做对犯罪后果会起到一个推进作用。小卡对这个说法暂时不发表自己的观点,这篇文章把这两种观点的理由跟大家讲一下,大家可以在评论区讨论一下,这么做究竟是好还是坏。

我们就还是拿强奸罪和拐卖儿童罪举例。首先强奸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拐卖儿童罪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

大家可以发现,这两个罪名的最高量刑都是死刑,但是按照我国现在的相关政策,如果只是单纯的强奸或者单纯的拐卖了一个妇女儿童,百分百没有死刑的可能性。另外和拐卖妇女儿童罪关联的一个罪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仅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很多人对这点也有很大意见,认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应该买卖同罪,都要判死刑,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震慑犯罪,预防犯罪的发生。

首先说一下支持的观点,他们的理由非常简单,如果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无论情节严重与否,都直接判处死刑,这样可以对准备犯罪的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让他们在实施犯罪之前要更多的去考虑这么做是否值得,能够有效的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反对的人的观点也非常明确,这么做的确有可能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但无论刑法再严重,都无法彻底遏制犯罪的发生。就像都知道故意杀人罪可能会判处死刑,但还是有人杀人,都知道贩毒很容易判处死刑,但还是有人贩毒。而且可能会对犯罪的后果起到一定的推进作用。比如强奸罪,强奸罪本身起刑点才三年,有些强奸未遂或者其他轻微的情况甚至量刑会在三年以下,这样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后就不一定再会对受害人采取其他的伤害手段。

如果强奸罪无论情节轻重直接判处死刑,很容易会使犯罪分子的心理变得更加扭曲。比如一个人就是没有控制住自己实施了强奸行为,在事后想起来强奸罪会直接判处死刑,会不会直接将强奸的受害人杀害?反正故意杀人罪最高也就是死刑,无论怎么样都要死,把受害者杀害还有可能会将案发的时间拉长,让自己再多活一段时间。

虽然直接判处死刑可能会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但这种犯罪之后对受害人带来的后果太严重了,即使能够减少一百起,那只要因为这个规定导致有一起强奸罪的受害者被杀害,对这个受害者都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权力拿别人的生命去赌,这对受害者不公平。

同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也是一样,之所以这个罪名的量刑标准设立的那么轻,也是考虑到了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如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和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量刑一样,并且直接判处死刑的话,在事情被公安机关发现之后,收买的人会不会因为情绪激动,直接将被拐卖的受害者杀掉?反正无论怎么做都是要死,死之前拉个垫背的。同样的,我们还是没有权力拿被害人的生命去赌犯罪分子的良知。

以上就是网友们对这个观点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看法,一个是从犯罪率的角度出发,一个是从犯罪后果的角度出发,小卡觉得两个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那大家认为哪个观点更能够说服你呢?评论区可以讨论一下!